为做好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制定了《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往年相比,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使用音乐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按主试类型不同,分别按声乐、器乐公布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
二是
三是优化平行志愿院校设置。对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