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考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高考特殊考生信息上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规定,2016年符合条件的春季高考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除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华侨子女外,省级优秀学生、见义勇为高中生、奥林匹克获奖者都能享受不等的分数照顾政策。
根据《通知》,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山区、
此外,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以下奖月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
据了解,考生须在3月18日前到市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持所在学校或单位初审合格后填写的《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原件。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学校公示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16年底。市及中学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根据要求,市及中学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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