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考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高考特殊考生信息上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规定,2016年符合条件的春季高考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除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华侨子女外,省级优秀学生、见义勇为高中生、奥林匹克获奖者都能享受不等的分数照顾政策。
根据《通知》,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此外,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以下奖月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的高中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举办的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以及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据了解,考生须在3月18日前到市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持所在学校或单位初审合格后填写的《山东省2016年春季高考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原件。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要实行三级公示。学校公示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名单经市招生考试机构复审后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公示至2016年底。市及中学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根据要求,市及中学在公示上述事项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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