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一、
1、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
2、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科目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核定公布为准)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1号文件)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5〕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
二、英文名称:Zhejian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llege
三、学校国标代码:13853
四、浙江省招生院校代码:0111
五、办学类型:公办
六、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总计划数为225人,其中理科80人,文科5人,文理兼招140人。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学 制(年) |
招收对象 |
1 |
|
15 |
3 |
普高理科 |
5 |
3 |
普高文科 |
||
2 |
|
15 |
3 |
普高理科 |
3 |
|
10 |
3 |
普高理科 |
4 |
船舶工程类专业群(含2个专业: |
20 |
3 |
普高理科 |
5 |
|
20 |
3 |
普高理科 |
6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2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7 |
计算机信息管理(含三个方向:网络技术方向、 |
3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8 |
国际邮轮乘务 |
4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9 |
食品检测技术 |
2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10 |
|
2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11 |
|
10 |
3 |
普高文理兼招
|
第五章 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普高文理科毕业生。
二、学业水平
第六章 报考说明和要求
一、上述各专业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为
二、报考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1、报考航海类专业的学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
2、报考国际邮轮乘务专业招生条件及要求: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第七章 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条件的浙江省内考生均可参加报名。
二、考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zjzs.net),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三、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和《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3.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4.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关选修课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
5.提供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体检表可以从该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网站下载)。不符合专业身体要求的考生则不予参加综合
四、材料
五、材料递交:考生须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邮编316021),也可面呈。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请在信封上注明“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六、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有关报名要求和资格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初审合格名单,报名考生可直接从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八章 选拔和录取办法
该校提前招生以考生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为前置条件,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提前招生
一、学业水平
该校2016年学业水平
学业水平 |
A |
B |
C |
P |
折算的标准 成绩 |
20 |
18 |
16 |
12
|
二、综合素质
我校2016年综合素质
三、考生成绩合成
总成绩=学业水平
四、录取规则和程序
1.录取规则。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并以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若报考人数不足计划的150%,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的85%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名单;综合素质
2.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0.5的比例确定“备录(含顺序号)”名单(遇该专业备录人数不足计划数的0.5倍时,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备录名单);并将考生录取情况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状态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
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4.办理录取手续。该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学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已被该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
第九章 实施进程安排
一、考生报名:2016年3月11日至4月5日;
二、材料递交:从报名时起至4月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学校资格审查:4月8日截止;
四、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网上报名3个工作日后;
五、考生报到(现场确认、缴费、签订诚信承诺书、领取准考证、熟悉场地):4月15日,截止时间17:00(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学校
七、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考生录取情况,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4月29日;
八、录取情况提交: 5月7日,向浙江省教育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提交录取情况。
九、完成录取手续:5月30日前。
第十章 收费
学费收取:
第十一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
二、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二章 附则
一、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仅适用于2016年
三、本招生章程由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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