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规定。
全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按《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办法》执行。考生必须通过机读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基本信息,确保高考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区)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执行。
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按照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管理规定》(赣教考字〔2015〕23号)及《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办法》(赣考院普〔2015〕2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3.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须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江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中。对受过刑事处罚、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6.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关于做好全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赣教考〔2015〕24号)文件要求,由县(区)招考委和卫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4月25日前结束。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
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终检时间为6月10-12日。
参与高考体检工作的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考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招办协调组织的军检。符合军检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自行前往军检现场领取军检表,参加军检。军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司法部门组织的体测、面试,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试
7.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分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三校生”考生全省文化统考,高职(专科)层次技术科目考试,外语口试,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艺术类专业在赣设点校考,
8.普通类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的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技术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9日上午。
我省普通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的全国卷。技术科目由我省自行命题。
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
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
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技术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
兼报艺术(含特殊专业)、
9.“三校生”类考生必须参加由我省单独命题的全省文化统考。“三校生”考生全省文化统考与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同时举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10.文化统考各科试卷均分选择题、非选择题两大部分。选择题卷和非选择题卷都在同一张答题卡规定位置上答题(
11.文化统考的组织实施按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进行。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
12.兼报艺术类的考生(含“三校生”兼报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并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除外)的考生,还须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地点、方式按《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赣招委字〔2015〕22号)执行。
13.兼报
14.报考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组织,试题由各设区市统一命制,口试时间为3月底至4月上旬,口试成绩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5.符合条件申报体育优惠加分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合格者才能享受加5分优惠。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报考省内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体育专项
16.报考
17.
18.高职单招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5〕52号)、《江西省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参加保送和高职单招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文化统考。
五、评卷
19.高考评卷工作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在规定的评卷点进行。
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加强对评卷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评卷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六、查分
20.考生可以申请查分。
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误,予以更正并将查核有误科目的查卷费退回考生。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申请查分的考生须到报考地的县(区)招考办办理申请手续。查分申请时间为6月24-25日,6月26-27日进行查分。6月27日后不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
七、建档
21.考生纸质档案建档工作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组织县(区)招考办集中进行。考生的纸质档案须由县(区)招考办严格密封,统一保管,严禁委托中学代管。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院校报到。县(区)招考办应主动联系、督促已录取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手续。当年未录取考生纸质档案中的学籍表、学业水平综合评价表等原始材料,县(区)招考办应于次年普通高考报名前退回考生报名点,其他材料应保存不少于半年。县(区)招考办须认真做好档案的交接记录。
考生档案须具备如下材料:
(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
(2)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3)考生高中阶段有关档案材料;
(4)考生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有外语口试、徒手画要求或享受优惠的考生还应分别具有下列材料:
①《外语口试成绩记载表》;
② 徒手画;
③《享受优惠考生登记表》及其证明材料。
对有外语口试、徒手画或符合享受优惠的考生,县(区)招考办在建档时必须在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上加盖有关戳记,并且按规定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八、招生章程
22.高校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3.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
省属高校须于4月1日前按教育部要求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
24.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等,提前向社会公布。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高校应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章程中有关主要内容及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九、填报志愿
25.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和本规定后,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考生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密码,将在高考外语科目考试(6月8日下午)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发至每个考生手中,考生自行负责保管密码,如因考生对密码保管不慎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填报的高考志愿是一种电子“契约”,是省教育考试院投档、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自行要求退档或改录其他院校。
26.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方法:
6月24日9时-2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以下简称军事类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地方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8月1日9时-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专科直招士官
8月9日9时-1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高职(专科)除直招士官
每个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对缺额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有一定缺额的,可进行二次征集)。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按缺额院校、缺额专业填报,高职(专科)征集志愿则只填院校,不填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本科缺额院校和缺额计划征集考生志愿时,不仅公布缺额的院校,同时公布缺额的专业代码和剩余计划总数(如:某校缺额专业05、07,缺额人数共3名),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让考生作出更具针对性的选择。2016年各批次志愿具体设置及填报办法将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另行发布。
十、录取
27.所有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8.录取工作执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凡是退回的电子档案必须注明退档理由,并有文字记录保留备查。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29.录取批次
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艺术类:共设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4个批次。其中,提前批本科为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部分省内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本科A段为原省内本科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含部分列入提前批本科的专业),第二批本科B段为省内外独立学院及部分民办本科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提前批高职(专科)为部分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省内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
“三校生”类: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专科)共2个批次录取,三校生
30.普通类考生录取
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满分7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普通高职(专科)分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满分650分)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录取,也可参加高职(专科)层次的录取。
根据高校在我省安排的各层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我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时按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工作。提前批本科,先投军事类平行志愿,投完立即投非军事类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含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在国家专项本科录取之后,第一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其中第二批本科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在第二批本科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地方专项本科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立即投档,其征集志愿与第一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同时填报,在第一批本科征集志愿投档后立即投档。
文史、理工类中的提前批本科的军事类、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的直招士官、高职(专科)批次,
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即计划执行数),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各校最后确定的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根据高校相关要求,对考生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投档,由学校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文、理科排序方法:
(1)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
(2)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高职(专科)排序时为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梯度志愿的投档规则(不含提前批艺术类):实行“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20%以内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提供电子档案,由学校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补充投档。院校未完成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梯度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分数线上投档录取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原填志愿(含平行志愿和梯度志愿一志愿、二志愿)均无效。
各高校应合理提出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尤其是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须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出档考生能够录取。
31.“三校生”类考生录取
“三校生”考生录取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本科批次与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同时进行,高职(专科)批次与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同时进行。
三校生文理类实行平行志愿,总分相同时,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
32.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一律不得在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再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职院校,可于9月8日前,将被录取而确定不报到的考生退档。未完成的计划经学校申请,省高招委同意,于9月中旬集中网上征集志愿补录。高校不得以“预科生”等其它任何形式招收未正式录取的学生。
33.高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
34.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及我省招生工作安排,我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25日左右结束。各省属高校应尽早安排新生报到入学。
35.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传报省教育考试院,经汇总后集中报教育部。
十一、录取政策
36.严格执行《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赣招委字〔2015〕6号),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毕业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分值。
(1)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由省体育部门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体育成绩复试合格者。体育优惠加分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跆拳道、网球等10项。
37.下列考生,经审核认定公示后,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38.同时符合第36条、第3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凡符合第36条、第3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考生应按有关文件规定,向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各有关单位出具证明均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符合第36条、第37条有关情形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日前集中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39.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
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考生(由省教育厅提供名单),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
40.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不含艺术、
41根据教育部教民厅〔2003〕2号文件规定:
42.部分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以及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形式的招生办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3.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44.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十二、
45.
高校
46.农村订单
十三、农村和贫困
47.为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不断缩小区域的差距,向农村或偏远
十四、信息公开公示
48.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高级中等
4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中学应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
5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
十五、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51.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教育法》以及《国
对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
52.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或者省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
志愿填报提醒:
优志愿提供给家长及考生一个志愿填报流程:
第一、锁定专业,可通过
第二、智能推荐,优志愿系统会根据您的分数为您推荐适合你的院校。
第三、测录取概率:输入模拟成绩、文理科,目标大学名称,一键
第四、优志愿的“防撞车”功能,实时跟踪填报的志愿
不论进行哪一步都需要强大的
全国各省市2016高考交流QQ群号:
江苏:427569031 上海:420385510 浙江:428396016 广东:248017551 河北:344707506
福建:151161899 安徽:123052735 河南:428777189 山东:121908445 四川:125754301
湖北:428487411 湖南:343855494 陕西:101078162 山西:344066914 江西:413917298
北京:413492564 广西:452431886 甘肃:452437304 重庆:463336024 吉林:160112699
云南:485679348 贵州:180594366 新疆:178918409 天津:511596052 黑龙江:467658668
辽宁:102030733 宁夏:201679097 内蒙古:478424027
推荐阅读:
特别提醒:大
关注微信及APP,小编每天推送最新高考资讯、政策和大学信息、大学专业解读。
优志愿微信公众号:youzy_cn
扫描二维码可快速关注:
微信公众号 优志愿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