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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一阶段录取信息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通告

| 来源:江苏教育考试院 5083



一、考生查询第一阶段录取信息的时间及办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的提前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于7月24日结束。考生可通过以下5种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1.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点击“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查询”栏目,凭考生号和动态口令卡进行查询。

2.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查询。考生可关注微信:“江苏招生考试”(微信号:jszsksb),点击“查询中心”进行查询。

3.通过各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考生可到所属市、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4.通过院校招生网站查询。考生可以登录所报考院校的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5.通过拨打电信16887799查询。

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4C1合格,总分在200分及以上,且选测科目等级符合拟报考院校要求。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考生文化总分在200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90分及以上;艺术类(美术省统考)考生文化总分在160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50分及以上;艺术类(音乐省统考)考生文化总分在160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15分及以上;艺术类(编导联考)考生文化总分在200分及以上,专业联考成绩在160分及以上;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文化总分在160分及以上,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符合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三、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时间、办法与要求

第二阶段志愿填报的时间为7月26日—30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

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志愿即有效。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和选测)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绿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在报考该类院校(专业)时有相关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知悉高校的录取规则,根据高校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要求、收费标准等,结合本人的体检结论和家庭情况等,慎重填报。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相关高校招生章程、录取规则等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高校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确定并已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等,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关于第二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第二阶段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各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以及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情况,分别划定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高职(专科)统招批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阶段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31日下午公布。

五、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院校服从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的有关要求

1.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志愿填报网(http://gkzy.jseea.cn)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等信息。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关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附于《准考证》背面),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2.院校服从志愿

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表中,设置了“院校服从志愿”栏,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可以填报10所(体育类、艺术类为6所)愿意服从的院校代码,其含义为,考生愿意无条件服从所填报的10所或6所院校和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从左至右的顺序、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其中,艺术类“院校服从志愿”,只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必须有专业省统考或编导联考成绩,且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专业服从志愿

在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的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有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填报了服从其它专业志愿,则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院校本批次所有的专业。

六、关于部分院校招生计划的说明

1.关于宿迁学院招生计划的说明

经批准,今年我省继续组织省内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8所高校对口联建宿迁学院,实行联合办学,使用其中6所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收本科生,学生在宿迁学院学习,毕业后颁发联建高校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4年5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宿迁学院,部分专业以宿迁学院计划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宿迁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联建招生计划和宿迁学院招生计划均公布在宿迁学院及有关高校联建宿迁学院计划代号(1598)下,安排在第三批本科录取,按照民办院校收费标准收费。

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以宿迁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和以联建高校独立学院计划招生的专业。如考生填报专业服从,则表明愿意服从院校代号1598下的所有专业。

2. 关于定向培养士官计划

今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院校在我省开展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计划公布在高职(专科)批次。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

根据国家要求,今年我省定向培养士官军检工作将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结束后进行,时间安排在8月1日至6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考察,其中,体格检查结合征兵体检进行,政治考核由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上述工作由各省辖市征兵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凡填报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按照当地兵役机关的通知和要求参加军检。体检、政考和面试结果可于8月8日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jseea.cn)查询。

对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在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投档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关于报考铁道警察学院的注意事项

凡拟报考铁道警察学院的考生,须符合公安院校的招生条件,并已参加过6月由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且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否则填报该院校的志愿无效。

4.关于“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培养”计划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江苏省邮政公司下属有关单位定向培养计划,面向全省招生,考生录取后须签订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地区就业。

5.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

经批准,我省从2016年起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培养适宜医学人才。面向省内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只招收户籍等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填报须知详见《江苏招生考试》(2016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册第181页。

6. 关于空乘类专业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考生报考省外院校须测试合格方可填报的空乘类专业时,不得将该校空乘类专业与非空乘类专业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该校空乘类专业和非空乘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7. 关于“海外本科直通车”计划

我省部分高职(专科)院校与国外有关高校协作,举办“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考生录取后,根据教学计划,分国内、国外两个阶段学习,学完国内三年专科课程,成绩合格者取得专科文凭,同时完成相关外语和国外合作院校规定的部分课程的学习,以达到进入国外高校续读的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学生,方可到国外协作学校就读本科课程并取得本科文凭。该项目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按国外协作高校规定的标准缴纳,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七、关于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计划

经批准,今年我省继续在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继续试行注册入学,并适当扩大试点院校范围,其中,面向普高学生注册入学试点院校68所(公办48所,民办20所)。注册入学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1.考生成绩要求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根据其自身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另外,对于体育类、艺术类不兼报文理科的考生,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选择参加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注册申请。

2.注册录取流程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http://zcrx.jseea.cn)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申请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规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

(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

3. 时间安排

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6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具体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轮:8月16—18日

16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17日8:30-18日11:3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18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8月19—20日

19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20日8:30-11:3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0日12: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八、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资料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参考以下资料:《江苏招生考试》(2016年招生计划专刊)上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下册)、《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说明》,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等,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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