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校自主考核与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人才综合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模式,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特制定本简章。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名额为250人。
二、领导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为严格选拔程序,完善选拔机制,学校成立
三、报考条件
对于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
2、具有突出创新创业能力并且获得相应成果者或高中阶段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学科特长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17年3月27日至4月10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并明确报考专业。
考生须于2017年4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EMS邮政特快邮寄纸质材料至
①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报名申请表;
②个人陈述(考生须明确注明报考条件、报考专业,并根据个人情况、报考意向和专业认知等进行陈述。由考生本人手书,字数在600字以内,网上报名系统中个人陈述部分可不录入);
③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
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如推荐某一考生,须实名提供写实性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上海、浙江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在相应省份公布的选考要求。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2、考核方式
考生按照所报考的专业组别参加
类别 |
招生专业 |
高考科类 |
2017年拟录取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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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限江苏省考生报考) |
理科 |
100左右 |
1、综合能力笔试:相关学科知识灵活运用。 2、专业能力面试:以专业潜质、相关专业组基础认知、高中阶段相关知识的灵活应用和考生基本素质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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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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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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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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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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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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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5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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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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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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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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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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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5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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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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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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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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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
5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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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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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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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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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
5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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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兼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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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不作分省安排,最终计划数视报名及考核情况做适当调整。总录取人数不超过250人。
3、资格认定及成绩使用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笔试成绩权重6:4折算总分),参考生源报考情况,按照“分开排序,择优选拔”的原则,分专业组进行排序和认定,择优录取。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我校,具体填报方式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方式为准。未按各省(区、市)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规则填报志愿者,学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政策
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1、特色专业组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2、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考生为10分)以内,不低于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3、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上海市、浙江省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且填报其认定专业,学校将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应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
各省自主招生录取均按上述政策执行,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数不单独进行折算。
八、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九、考试收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批准,我校自主招生院校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
邮编:211100
咨询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
十一、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过程参与并监督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范管理要求,对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学生面试顺序和专家名单由抽签随机确定,对初审合格名单、认定名单、录取名单按相关要求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监督及申诉电话:025-83786240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
模拟填志愿:分析历3-5年专业录取
加管理员微信youzy2017进高考志愿学习课堂微信群提问交流
2017全国高考交流QQ群号:
1群:148570497 2群:397880951 3群:230356067 4群:373338332 5群:51988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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