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17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
二、招收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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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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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逻辑 理科综合(物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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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实验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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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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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逻辑 文科综合(文史) |
人文科学实验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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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实验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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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填报5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d.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为其撰写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f.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
初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通过”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体质
4.认定: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强计划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根据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总分,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择优认定。
2.获得认定的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保持一致。
3.自强计划的优惠分值一般为30/40/50/60分,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3)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自强计划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4.对于可以获得自强计划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
5.我校2017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和公示
2017年4月10日-4月30日24点,自强计划报名(注:开放报名时间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
2017年5月2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及
4.本简章由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 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附件1:“综合信息”栏目填写说明 点击查看
附件2:经济资助申请表 点击查看
模拟填志愿:分析历3-5年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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