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
一、招生对象
本计划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中阶段获得数学、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本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招生专业包括: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并填报专业志愿(可在我校招生专业中最多选择6个专业填报)。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获得的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
(注:我校不接受书面报名材料,所有报名均在教育部网上报名系统内完成)
四、选拔
报考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由有关省(市、区)认定,我校对经省(市、区)认定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于5月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通过初审名单。通过初审的学生,请于6月10日前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我校对确认参加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考生组织笔试,
五、录取政策
拟录取考生需按照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学校与专业填报我校及公示专业(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资格)、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即按公示专业录取。
六、组织与监督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工作由校招生委员会领导,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名单,将按有关要求报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sufejwsj@mail.shufe.edu.cn
七、咨询
咨询电话:021-65904372(
邮箱: 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hufe.edu.cn
八、其他
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
模拟填志愿:分析历3-5年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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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群:148570497 2群:397880951 3群:230356067 4群:373338332 5群:51988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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