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了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梳理发现,我省今年高招工作规定与去年相比有9项比较重要的变化,家有考生的快看过来。
【考试安排】
技术科目由我省自行命题
我省今年高招普通类考生全国文化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技术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9日上午。
我省普通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全国卷。技术科目由我省自行命题。
单报本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
本科兼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文史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文科(政治、历史、地理)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工类(含兼报艺术、体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单报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0分)、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卷面满分为150分,文科、理科综合卷面满分为300分,技术科目卷面满分为200分。
兼报艺术(含特殊专业)、体育类的考生在报名所在县(区)单独编排考场。
"三校生"类考生必须参加由我省单独命题的"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与普通考生全国文化统考同时举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不考听力)、计算机,每科卷面满分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使用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验证
根据规定,文化统考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生须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有效手段阻断高科技作弊行为。
我省统一实行设区市范围内的县(区)之间异地交叉监考,确保每个考场不少于1名外县(区)监考员;统一由省派各考区巡视员,各设区市相应选派各考点巡视员;统一按要求进行"安检",考生入场时在指定位置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统一实行"三对照",使用身份证阅读器严格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统一考场配置静音挂钟,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统一开考前由校园广播宣读考场规则及考试要求;统一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离场的收卷模式;统一进行全省考场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严查各类考场违规行为。
【录取批次】
文史、理工类设6个批次
文史、理工类:共设提前批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含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第二批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6个批次。
艺术类:共设提前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提前批高职(专科)、高职(专科)等4个批次。其中,提前批本科为列入本批次的外省高校及部分省内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本科A段主要指省内公办本科高校,第二批本科B段为省内外民办本科高校或独立学院;提前批高职(专科)为部分省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省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
体育类:共设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分A、B段)、高职(专科)等3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包括招收体育专业的省内外"211工程"(含)以上院校、14所体育类院校及江西师范大学;第二批本科A段指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不包括独立学院;第二批本科B段是指原省内外三本院校(主要指独立学院);高职(专科)为省内外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
"三校生"类:三校生文理类和三校生艺术类分别设本科、高职共2个批次录取,三校生体育类仅设高职1个批次。
【投档录取】
省内高职(专科)录取通知书统一印制
高校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为严格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省内高职(专科)和民办本科院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并加盖省高招委录取专用章,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省属各高校必须严格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严禁未录先发、滥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相关提醒】
6月24日-25日可申请查分
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统考的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有疑问,可申请查分。
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误,予以更正并将查核有误科目的查卷费退回考生。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更正范围。查分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申请查分的考生须到报考地的县(区)招考办办理申请手续。查分申请时间为6月24日-25日,6月26日-27日进行查分。6月27日后不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
变化一:
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购自带
今年普通高考与去年的一个很大变化是: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行购买配置。
为防止考生携带各种隐藏、仿制的高科技作弊工具进入考场,同时避免考生购买到假冒伪劣考试用品,从2013年开始,我省普通高考实行所有考生一律使用全省统一的考试专用文具。考生除准考证、身份证外,禁止携带任何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全省统一的考试专用文具由考务人员提前放到考生座位上。
这一举措受到众多考生和家长好评,但也有家长质疑高考后统一买的文具就浪费了、统一订购的文具质量一般等。考虑到多方面原因,今年高考我省不再统一配置考试文具,而是由考生自购自带。
根据规定,为满足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考试文具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
变化二:
今年改为三次集中填报志愿
今年,我省优化了志愿填报安排,调整录取工作周期。由去年的四次集中填报改为三次集中填报,将原第三次填报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合并到第二次一并填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4日9时-2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以下简称军事类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三校生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次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8月2日9时-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高职(专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职(专科)、三校生高职批次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每个批次原填志愿录取结束后,对缺额院校实行网上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按缺额院校、缺额专业填报,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缺额院校和缺额计划征集考生志愿时,不仅公布缺额的院校,同时公布缺额的专业代码和剩余计划总数(如:某校缺额专业05、07,缺额人数共3名),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让考生作出更具针对性的选择。
变化三:
强调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纸质档案袋
我省规定,考生纸质档案建档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组织县(区)招考办集中进行。考生的纸质档案须由县(区)招考办严格密封,统一保管,严禁委托中学代管。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准考证或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纸质档案,自行带交录取院校报到。档案袋由县(区)招考办贴密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今年,我省明确强调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纸质档案袋。当年未录取考生纸质档案中的学籍有关材料、学业水平综合评价表等原始材料,县(区)招考办应于次年普通高考报名前退回考生报名点,其他材料应保存不少于半年。
变化四:
增加5A级青年志愿者优先录取政策
我省今年高招优惠政策总体上与去年保持一致。不过,新增了"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
变化五:
取消了徒手画加试统一要求
以往,考生报考建筑学、园林设计等专业,高校要求考生加试徒手画。但近年来,高校不再严格要求,一般为入学后再复试。基于此,今年,我省取消了徒手画加试统一要求,由考生根据高校招生简章规定自行处理。
变化六:
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投档办法有调整
今年,我省完善了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投档办法。改为: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
变化七:
明确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文化均不降分录取
根据规定,文理类,在各批次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在控制分数线上投档不满额的院校,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对征集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逐分下降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不过,我省今年明确,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文化均不降分。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教育考试院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变化八:
不再安排高职(专科)补录
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及我省招生工作安排,我省今年高校集中录取工作将在8月20日左右结束,各省属高校应尽早安排新生报到入学。
今年,我省明确所有高校在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征集志愿录取。这意味着,我省将不再像往年一样安排高职(专科)补录。
变化九:
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要及时提出保留学籍申请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今年,我省明确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要及时向录取高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传报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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