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发〔2016〕29号)要求,扎实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17”的精准扶贫工作,加快我省民族
一、精准扶贫招生专项
(一)招生对象
我省2013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通过扶贫办审核确认的考生。此类考生单独建立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单列计划。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E段进行。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N段“层二”进行。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招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
2.志愿填报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志愿在提前批次E段次单独设置。精准扶贫专项(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后单独设置的页面填报。
3.填报时间
2017年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精准扶贫专项(本、专科)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档录取
精准扶贫专项(本科)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按“1+1”顺序志愿模式投档,遵循“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精准扶贫专项(专科)计划,如院校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1次。
二、革命老区专项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在我省庆阳市、平凉市和白银市会宁县参加2017高考报名且高中阶段户籍在当地的考生。此类考生单独建立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单列计划。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安排在提前批F段“层一”招生录取。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志愿填报
在提前批次F段“层一”单独设置填报。
3.填报时间
2017年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革命老区专项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档录取
革命老区专项招生按平行志愿模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录取。如院校生源不足时,按照平行志愿模式在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征集1次。
三、省列
(一)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省列
(二)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1.藏区专项计划
实施区域:甘南藏族自治州和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考生资格:
(1)藏区专项民语类计划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填报:
①参加2017普通高考报名考试;
②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
③须具有“汉语”或“加试藏语文”科目成绩。
(2)藏区专项其他类计划
户籍在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且参加2017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
2.其他民族
实施区域:临夏回族自治州、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
考生资格:户籍在上述市(州)、县(区)且参加2017普通高考报名考试的所有考生。
民族专项考生资格以2017普通高考报名库信息为准。
(三)批次设置
民族专项(本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F段“层二”进行。
民族专项(专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N段“层二”进行。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
1.民族专项计划本科及高职(专科)层次(特殊类)的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其中:本科层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F段“层二”填报录取;高职(专科)层次在本科二批后单独设置的页面填报。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N段“层二”录取。
2.民族专项计划本科、高职(专科)均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一个专业调剂选项。
3.民族专项计划本科层次汉族考生在院校文理类批次控制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录取,
4.民族专项的艺术和
5.藏区专项民语类计划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
6.藏区专项其他类计划和其他民族
7.民族专项计划不享受各种照顾加分。
四、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
(一)实施区域及考生资格
农村免费医疗人才专项(专科)(以下简称农村医疗专项)面向全省所有考生,以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库信息为准。农村医疗专项是为农村卫生所(室)订单培养医疗人才,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具体实施办法按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农村医疗专项招生单列计划由
(三)招生录取批次设置
农村医疗专项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N段“层一”招生录取。
(四)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按“1+1”顺序志愿模式,设置“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一个专业调剂选项。
2.志愿填报
在本科二批(K段)后单独设置填报页面。
3.填报时间
6月下旬文化课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进行,即: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五)投档录取
农村医疗专项安排在高职(专科)批特殊类N段“层一”按“1+1”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录取,生源不足时面向参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1+1”顺序志愿模式不降分征集一次。
五、加强对专项计划招生组织管理
各市(州)及有关高校要按照省招委《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10号)精神,认真做好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高度重视专项计划招生
省属院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阶段扶贫宏观战略部署、抓好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为建档立卡困难家庭考生精准脱贫提供智力支持,为革命老区、民族
(二)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加强专项计划招生组织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核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力度,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学籍信息真实、准确。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专项计划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要依据相关
(三)切实做好专项计划宣传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及服务窗口等,广泛宣传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让考生和社会及时深入了解各类专项计划的政策内容、资格认定流程、批(段)次设置、志愿填报时间及投档原则等信息,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有关高校要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扩大专业覆盖面,努力满足考生专业发展需求,要对专项计划学生入校后的学习和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把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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