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构建公平公正招生秩序
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文件规定和省招委会对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要求,严格程序,靠实责任,确保今年普通高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规范、平稳有序。
二、强化公开,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统考实施办法、校考实施办法、招生简章、专业合格线、录取原则等考生应知须知信息,专业考试和录取结束后应通过本省、校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省级统考、校考合格考生、录取结果等基本信息及监督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强化正面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要按规定、分阶段及时客观公布有关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建立舆论监督机制。
三、依法治招,营造风清气正招生氛围
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严肃纪律,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项招生工作禁令。对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秩序,营造风清气正招生氛围。
附件:
1.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15所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名单
3.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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