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安局;南昌警备区、各军分区司令部,县(市、区)人武部:
为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7〕11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青年学生,必须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具体为: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未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气质、强健的体魄、较强的吃苦精神。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宣传
招生院校通过建立院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及考生家长介绍院校基本情况、培养目标及分配原则等。各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应主动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级招考办和中学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教育考生树立献身国防事业的远大志向,鼓励考生踊跃报考军队院校,确保军队院校有足够的优质生源。
三、填报志愿
2017年,我省军队院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6月24日9:00-6月25日17:00,考生网上填报提前批次本科军队武警院校志愿,可填报10个平行志愿,期间所报志愿可以修改一次。在区分男女生、文理科的情况下,同一所院校内体检要求相同则院校代号相同,考生可以在同一院校代号内服从专业调剂,不同院校代号的专业之间不可调剂。由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招考办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有意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于6月20日前到当地县人武部进行政治考核登记,领取政审表,并填写基本情况。
四、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核标准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县人武部会同当地招考办、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6月20日起,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调查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于6月26日前完成。政治考核表交由考生带到面试体检点,县人武部于6月28日前将政治考核情况按合格、不合格分类登记(见附表三),上报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各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6月30日前将政治考核情况以县为单位分类汇总并送省军区司令部。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武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不合格和未经政治考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校录取。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政治复审,复审不合格的,院校不得录取。
五、面试和体格检查
面试、体格检查工作安排在6月27日至7月1日,全省在南昌大学人武学院设体检站,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各设区市招考办配合。面试体检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建立正规的面试体检秩序,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考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进点面试体检。
面试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通过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面试。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并由面试组负责人填写结论、签字。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本人,不合格者,面试人员要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复议申请。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作出最终结论。
体格检查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如自愿放弃体格检查,由考生本人、家长签字确认。面试体检点应抽调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具有一定招生体检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从事体格检查工作。要组织对参加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熟悉程序方法,明确标准条件,切实做到准确认症,严格把关。体检工作责任到人,谁签字谁负责,主检医生负全责,因体检把关不严造成退学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省教育考试院、省军招办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28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军检面试分数线确定为一本线下10分(如出现一本线下10分内报考生源不足招生计划数的3倍,则适当降低军检面试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和说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线上考生名单逐级通知到县招考办,并将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及条形码提供给省军招办。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通知并组织参加面试体检考生,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体检。7月5日20时前,省军招办将合格考生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面试及体格检查综合结论表》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依据。不合格考生的面试体检表由体检点留存一年备查。
六、身体复查
按照军委“深入推进阳光招生”的要求,考生面试体检结果采取当面告知、网络公布方式向社会公开。除化验类检查科目外,其它检查结果由主检医生在面试体检点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提出复查申请,由面试体检点组织复查。考生可凭本人考生号登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查询高考军检化验类结果及高考军检结果。7月3日,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不在合格名单内的考生可于7月4日到解放军第94医院申请复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逾期不再办理。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退回户口所在地,其档案材料转到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录取
军队院校录取工作在省高招委统一领导下,实行提前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按考生所填志愿,区分男女生、文理科,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分别向院校投档。出现生源数量不足时,公开征集符合投档条件的报考志愿,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依次投档。
军队院校应在投档比例范围内录取考生。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八、要求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是加强军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领导、机关要高度重视,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起军队院校招生的组织协调、政策宣传等工作,本辖区考生面试体检时要专门安排1名军官到面试体检现场搞好协调保障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把好政治考核关;各级招生部门、中学要主动支持配合,积极为军队院校选拔输送高素质人才。面试人员在省军招办领导下开展工作。参加军队院校招生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招生纪律,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军校招生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谁签字谁负责,面试体检工作人员按职责要求层层签定《面试体检工作责任书》。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管,省军区抽调作训、纪检人员组成招生监督组,配合军委招生巡视人员进行全程督导;面试体检期间,每天随机抽选4-5名考生家长进面试体检点进行监督,新闻媒体经审批同意后可进入作相关报道;省军招办在全省聘请15名、各军分区(警备区)在驻地聘请5-7名社会监督员,对军队院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省军招办设立举报电话,号码为0791-86881515。对军队院校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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