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考生了解和报考,现就吉林省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介绍如下: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负责,会同本
6月19日至24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联合本
6月25日至29日,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成联合考核组,由1名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考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及时汇总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并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加盖政治考核专用章。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6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将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册(姓名、性别、考生号、
二、军检
军检对象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分数达到军检分数线,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
军检分数线划定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办共同研究确定,按照各军队院校在省招生计划(区分文理科和性别)的4倍划定。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
军检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时间安排在7月2日至7月4日,地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八医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799号)。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向省军区招生办提供军检考生相关
1.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表由省军区招生办提供,考生在面试现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面试现场设立面试考核组和复议组。面试考核组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考生进行面试,当场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告知考生,对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现场说明原因,并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由面试小组负责人签字。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由监督复议组进行复议(监督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省教育考试院和面试人员组成),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考生面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
2.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工作由指定医院运用体检信息系统组织实施。体格检查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软件
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结论现场告知考生本人(当日无法得出结论的检测项目,待结论确定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并由检查医生填入系统、签字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组织复议(监督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省教育考试院和体检医院组成)。体检工作结束后,经体检医院主检医师审核后,运用体检信息系统生成体检情况统计表,并打印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领导和主检医师签字负责,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医院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体检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和体检报告送交省军区招生办。
政治考核、军检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办统一汇总情况,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军检公示。政治考核、军检合格的考生,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统一印制《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评定表》,签字盖章后交于省教育考试院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三、录取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协助下,由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采取远程网上提前批次单独录取,录取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不超过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投档时区分科类和性别。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
附件2:吉林省201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军检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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