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局政治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7〕293号),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7〕29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17〕57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定向招生汉族考生,在西藏就业)和河南警察学院(限公安专业本科,不含非公安专业本科和非公安专业专升本)等6所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的考生需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提前批次录取;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1所院校(以下简称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需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合格者方能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结合我省普通高招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普通高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来源计划
2017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在我省招生来源计划分别为:
(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00人(其中男87人、女13人,含国家专项计划男23人、女2人)。
(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80人(其中男70人、女10人,含国家专项计划男13人、女1人)。
(三)铁道警察学院75人(治安学本科专业的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招生计划为毕业后可报考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就业招录职位,其他本、专科专业招生计划均为毕业后可报考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就业招录职位。其中本科专业男47人、女8人,含国家专项计划本科男9人、女1人;专科专业男17人、女3人)。
(四)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人(录取考生原则上毕业后仅可报生源地河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招录职位,其中男18人、女2人,含国家专项计划男10人)。
(五)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5人(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定向招生计划,毕业后仅可报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招录职位,限招汉族考生。其中男22人、女3人)。
(六)河南警察学院1000人(其中男853人、女147人)。
(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17人(其中男15人、女2人,含国家专项计划男4人)。
《河南省2017年公安院校普通高招分专业来源计划表》(见附件1)、《河南省2017年公安现役院校普通高招分专业来源计划表》(见附件2)。
二、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河南考生,可以志愿报考公安院校或公安现役院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2.身体、政治条件等符合所报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相关要求。
3.公安院校招收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4.报考公安院校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公安现役院校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考生报考年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均为未婚。
5.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公安部、教育部批准。
三、填报志愿
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月25日公布后,达到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需按照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段和填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本专科志愿栏,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还要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征集志愿除外)。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8∶00至28日18∶00,网址为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2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除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执行高职高专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填报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具有河南省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通过相应的资格审核认定。河南省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兰考县、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县、鲁山县、卢氏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淮滨县、潢川县、淮阳县、沈丘县、太康县、商水县、郸城县、新蔡县。河南省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睢县、虞城县、上蔡县、确山县、平舆县。
录取中合格生源不足的院校,省招生办公室将在网上公布院校及专业缺额情况,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在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招生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四、政审
凡报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除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需所在中学填写鉴定意见)政治审查。
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严格按照2006年公安部政治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公政治〔2006〕206号)执行。
公安现役院校考生政审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字〔2001〕第1号)执行,其中警卫学专业考生的政治审查,严格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北京卫戌区警卫一师和武警北京总队担负重要目标警卫任务部队新兵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1996〕8号)和《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政联〔2004〕13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政审工作于2017年6月25日至29日进行。6月25日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网上填报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志愿的同时,务必按照报考相关院校政审的有关规定,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政审手续。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6月29日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公布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考生面试分数线以后,省公安厅政治部将把上线考生名单通过公安内网发送至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公安局政治部,请各地认真对照已经政审考生名单,通知尚未政审的考生抓紧时间完成政审,要求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为考生开通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及时完成考生政审程序。
(一)公安院校考生政审
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从6月25日起可以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下载并自行打印《河南省2017年公安院校普通高招考生政审表》(见附件3,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在政审表相关栏目如实完整填写考生基本情况(不得涂改),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政审,由公安派出所严格按照表中项目要求进行政审,并按考生所填内容及政审项目内容制作电子政审表,纸质政审表和电子政审表由公安派出所按要求逐级上报,不得交与考生。填报公安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9日18:00前完成政审。
(二)公安现役院校考生政审
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公安现役院校志愿的考生,从6月25日起可以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下载并自行打印《河南省2017年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见附件4,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政审表正面栏目由考生如实完整填写,不得涂改),到考生毕业中学办理鉴定意见后,带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政审,由公安派出所严格按照表中项目要求进行政审,并按考生所填内容及政审项目内容制作电子政审表,纸质政审表和电子政审表由公安派出所按要求逐级上报,不得交与考生。填报公安现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9日18:00前完成政审。
(三)政审结论报送
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考生的纸质政审表,由受理的公安派出所完成政审项目并加盖公章,连同制作的考生电子政审表,于6月30日9:00前将考生纸质政审表和电子政审表统一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含省直管县市公安局)政工部门。
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审查纸质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12:00前将所有考生电子政审表及政审结论电子名册(Excel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
6月30日15:00前,省辖市公安局、省直管县(市)公安局政治部将考生电子政审表和汇总后的政审结论电子名册(Excel表格形式)以电子文件包形式通过河南公安信息网发送到省公安厅政治部组教处。
考生纸质政审表原件由省辖市公安局、省直管县(市)公安局政治部统一收取保管,务必于7月3日17:00前报送省公安厅政治部组教处。
五、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填报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与上线考生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参加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和公安现役院校面试、军检的分数线(以下简称3倍划线)。进入划线范围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军检。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招生院校分别提供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的普通志愿及国家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名单。省公安厅政治部据此组织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并向省招生办公室和招生院校分别提供普通志愿和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合格考生名单。
报考公安院校志愿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和报考公安现役院校志愿考生的面试、军检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与有关招生院校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省招生办公室于6月29日将公安院校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分数线,公安现役院校考生面试、军检分数线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http://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向社会公布,请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主动查看,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军检。
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面试、体能测试地点设在河南警察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东路1号)。分设公安部所属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河南警察学院两个报名面试工作区域。
2017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面试和体能测试日程安排表(见附件6)。
(一)公安院校考生面试、体能测试
凡填报公安院校志愿进入3倍划线范围有资格参加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身体健康标准外,还须符合下列面试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身体匀称;
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0.6),含文、理科;
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
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无传染病。对有关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公安院校考生体能测试执行教育部、公安部2017年新调整的《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见附件7)。
面试、体能测试中,考生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目后,不再继续进行其他项目测试。
面试和体能测试地点设在河南警察学院。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30)。
(二)公安现役院校考生面试、军检
凡填报公安现役院校志愿进入3倍划线范围有资格参加面试(含心理测试)、军检的考生,除身高标准按男生不低于162厘米(警卫学专业不低于175厘米),女性不低于160厘米执行外,其他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的通知》(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
军检分为外科、内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和辅助检查等七个项目。
面试地点设在河南警察学院。面试时间为7月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30)。
参加面试后的考生于7月2日7:00,空腹到指定医院进行军检。
(三)面试、体能测试、军检结论的建档
公安院校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公安现役院校考生的面试、军检,总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参加报考院校所需的面试、体能测试、军检结论有一项不合格的,总结论为不合格。
政审、面试、体能测试或军检均合格的考生信息,由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7月6日18:00前报省招生办公室,由省招生办公室扫描录入考生电子档案,并向社会予以公示。《河南省2017年公安院校普通高招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综合结论表》(见附件8)、《河南省2017年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审、面试结论与体格检查表》(见附件9)。
报考公安院校同时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所需的面试、体能测试或军检项目。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总结论不通用。
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和政审时间不延期,考生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规定的地点参加报考院校所需面试、体能测试、军检和政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志愿。
六、录取
(一)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在提前批次进行。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次同时投档。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录取期间,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省招生办公室做好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录取工作,并会同省招生办公室将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有关招生院校。
(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在政审、面试、体能测试或军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放档案,由招生院校审查录取。
(四)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经公安部、教育部批准,由省招生办公室直接办理录取手续。
(五)烈士子女在报考公安高等院校时,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六)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七)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八)各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远程网上录取,应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工作,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省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依高分到低分顺序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九)各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七、复查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各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八、组织纪律
(一)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的有关规定要求,省公安厅成立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军检工作的组织、巡视、检查、指导,接受社会举报,必要时对考生复查。
(二)在招生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纪律,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在省公安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省招生办公室审查和招生学校复查中如发现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舞弊考生的入学资格。
(三)考生不按规定要求按时参加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或携带手续不全影响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军检者,责任自负。
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招生办公室设立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371)65881382、68101629。
附件:
4.河南省2017年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
5.河南省2017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普通高招考生政审名册(Excel表格)
6.河南省2017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普通高招面试和体能测试日程安排表
8.河南省2017年公安院校普通高招政审、面试、体能测试综合结论表
9.河南省2017年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审、面试结论与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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