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18时,河北省高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关闭,这也标志着首次集中填报志愿正式结束。录取工作将于7月7日开始。
据介绍,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高校确定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负责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志愿信息、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及报考军队、公安、司法等院校的政审、面试结论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等。
高校将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据了解,录取将按批次依次进行,如果考生被某一批次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也不得转录;如果考生在某一批次未被录取,将自动转入下一批次重新开始参加录取,不受上一批次所填志愿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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