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海、浙江首批试点之后,北京作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2017年秋季学期将从高一年级起进入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阶段。
7月5日,北京市教委印发了高考综合改革的配套文件——《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并明确从2017年9月1日起,即2017级高一学生起实行。这标志着,普通高等院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将在北京正式启动。
学业水平考试:6选3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包括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等级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从开考时间来看,合格性考试在学生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做到随教、随考、随清。首次合格性考试在高一第二学期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高考综合改革赋予学生更多选择权,为实现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与此同时,学校须按学生选择科目情况实行走班教学,这对普通高中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实施方案》还要求各区各校从设施设备、师资配备、课程方案、教学组织等方面应对改革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为高校提供招生参考
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构建了开放性、多元化、发展性的评价体系。
据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重点考查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针对如何确保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真实可信和评价过程的规范公正这一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提供给高校作为招生参考。相关高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方向,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正。2020年起,将在北京市属高校探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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