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7月8日开始,8月20日结束。8日下午,我省召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会。省教育考试院院长詹小平对做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作了全面具体的部署。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谭知和就强化招生监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由省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罗桂香主持,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学生处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今年我省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优化招生服务,维护招生秩序和考生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分工。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厅长任组长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成立了由省教育厅主管副厅长、省教育考试院院长任组长的录取现场指导监督小组,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成立录取操作小组,下设录取管理组、信息技术组、纪检监察组、信访接待组、行政秘书组5个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之间职责分工明确,相互监督制约。建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对录取过程中包括计划调整、批件调档审批、投档模板设置等在内的重要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手续,经录取管理组、信息技术组负责人会签后报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录取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不点录”、“不补录”、“不违规降分录取”等政策规定,按照教育部“六不准”、“30个不得”和我省录取现场管理“八条禁令”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对计划执行、录取操作、信息发布与管理、信函及印章使用、通讯联络、人员出入、信访接待、工作纪律等方面进一步全面规范,做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程序都规范操作,不出任何疏漏。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的监管,配强重要岗位工作力量,强化教育和管理,杜绝工作差错和违规行为。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由武警24小时值班。
三是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教育部“十公开”的要求,在录取前将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和操作规范全面向社会公开。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的力度,第一时间将录取信息特别是招生院校投档线、计划缺额、艺术专业录取进展情况等通过宣传平台和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强对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的信息公开,考生的资格、录取要求、录取结果等全部公示。同时,畅通信息传播渠道,为广大考生提供全面、便捷的资讯。省教育考试院定期发布新闻通稿,宣传平台及时公布考生录取动态信息。县级招办及时将新生录取结果通报考生所在中学并向社会公布。
四是认真做好咨询和信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各级招考机构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高校招生信访问题;通过主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帮助考生释疑解惑。各级招办和中学在各批次征集志愿期间,继续做好志愿填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根据录取期间不同时段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招生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中介和诈骗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招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考生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是加强招生监管,严格责任追究。成立由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同志组成的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及时查处各方面反映的问题。公开举办电话,主动接受考生及社会的监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招生录取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区分责任,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依法依规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对招生信息管理的监督检查,保证招生信息的准确和安全。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类等招生资格确认、考核、评价、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加强对招生计划执行的监督,严禁无计划和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责条例等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本科提前批录取从7月8日开始,11日将基本完成录取任务。今年参加本批次录取的院校共489所,计划在湘招生14137人(不含部分高校未预分到湖南的艺术类招生计划)。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有关院校艺术专业录取信息,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9日起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网(www.hneao.edu.cn)、“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ID:hnkszswx)公布已录取(或已投档)院校名单,并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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