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7年淄博市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公示,市对25名考生进行了公示,具体名单考生可登陆市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
据了解,日前,省发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职院校专项计划”)。13所高等职业院校确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招生1170人。13所高等职业院校包括: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山东职业学院、烟台职业学院、东营职业学院、滨州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济南职业学院。其中,淄博职业学院招140人。
报考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2017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生须将相关审核表、户籍证明材料、建档立卡家庭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送交考生报名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各市教育局汇总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汇总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与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志愿同期填报,但“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单设投档单位、单设志愿、单独划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及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春季高考(分专业类别)和夏季高考录取控制线,录取时首先进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未被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院校其他计划录取。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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