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后,因个别考生院校专业不服从,仍有部分院校计划空缺。为充分满足合格上线考生的志愿录取率,经研究决定,进行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集范围为第一批本科第一次征集志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2日16:00至7月23日10:00,未按时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补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文理科一分段请在本公告附件查询。
三、7月22日16:00之后,凡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以参加此次志愿复征,请符合填报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及时在系统上填报志愿。在此期间考生不登录系统或不提交志愿,视为放弃填报。处于“院校在阅”状态的考生视为已录取,无须参加此次志愿征集。
四、考生根据之前填报志愿时修改的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志愿征集填报。
五、本次征集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可选择一至四个专业,且必须填写是否服从该校专业调配服从,未选择的视为不服从校内专业调配。
六、征集志愿考生须选择是否服从同批次院校调配服从,未选择的视为不服从同批次院校调配。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细则第20条的相关规定,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按考生最新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投档。
七、本次志愿征集期间,考生有9次志愿提交机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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