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是
1、有时为了使问题简化,出现一些暗示的提法,如“轻绳”、“轻杆”表示不考虑绳与杆的重力;如“光滑面”示意不考虑摩擦力。
2、弹力表现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平常说的“压力”、“支持力”、“拉力”、“推力”、“张力”等实际上都是弹力。两个物体相接触是产生弹力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也就是相接触不一定都产生弹力。接触而无弹力的情况是存在的。
3、两个物体的接触面之间有弹力时才可能有摩擦力。如果接触面是粗糙的,到底有没有摩擦力?如果有摩擦力,方向又如何?这也要由研究对象受到的其它力与运动状态来确定。
4、对连接体的受力分析能突出隔离法的优点,隔离法能使某些内力转化为外力处理,以便应用牛顿第二定律。但在选择研究对象时一定要根据需要,它可以是连接体中的一个物体或其中的几个物体,也可以是整体,千万不要盲目隔离以免使问题复杂化。
5、受力分析时要注意质点与物体的差别。一个物体由于运动情况的不同或研究的重点不同,有时可以把物体看作质点,有时不可以看作质点,如果不考虑物体的转动而只考虑平动,那就可以把物体看作质点。在以后运用牛顿运动定律讨论力和运动的关系时均把物体认为是质点,物体受到的是共点力。
6、注意每分析—个力,都应找出它的施力物体,以防止多分析出某些不存在的力。例如汽车刹车时还要继续向前运动,是物体惯性的表现,并不存在向前的“冲力”。又如把物体沿水平方向抛出去,物体做平抛运动,只受重力,并不存在向水平方向抛出的力。
7、注意只分析研究对象所受的力,不分析研究对象对其它物体所施的力。例如所研究的物体是A,那么只能分析“甲对A”、“乙对A”’、“丙对A”……的力,而不能分析“A对甲”、“A对乙”、“A对丙”……的力。也不要把作用在其它物体上的力错误地认为通过“力的传递”作用在研究对象上。
8、注意合力和分力不能同时作为物体所受的力。
9、注意只分析根据性质命名的力(场力、弹力、摩擦力等),不分析根据效果命名的力(向心力、下滑力、回复力等)。例如单摆在摆动过程中只受重力和绳子的拉力两个力,而并不受回复力。
10、分析物体受力时,除了考虑它与周围物体的作用外,还要考虑物体的运动情况(平衡状态、加速或减速运动、曲线运动)。当物体的运动情况不同时,其受力情况必然不同.例如放在水平传送带上的物体,随传送带—起运动时,若传送带加速运动,物体所受的静摩擦力向前;若传送带减速运动,物体所受的静摩擦力向后;若传送带匀速运动,物体则不受静摩擦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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