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优秀(优良)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1. 学风严谨勤奋,成绩优秀(优良)。根据学校注册中心提供的数据,优秀毕业生成绩排名须在全年级(专业)前8%以内,综合论文训练成绩排名须在全年级(专业)前1/3以内;优良毕业生成绩排名须在全年级(专业)前1/3以内,综合论文训练成绩排名须在全年级(专业)前1/2以内;对人数少于25人的专业,成绩排名前两名者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2. 优秀毕业生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1/3以内或达到E的标准;优良毕业生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1/2以内,或达到G的标准。
3.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
4. 优秀毕业生必须至少一次获得特等奖学金(注:最高奖学金)或综合优秀奖学金;优良毕业生必须至少两次获得奖学金,其中至少一次为校学业优秀或以上奖学金。
5. 优秀、优良毕业生本学年个人卫生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
6. 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经院系推荐也可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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