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来,“高考移民”问题引起家长与考生的高度关切与关注,部分学生家长到我厅就反对“高考移民”提出诉求。我厅非常理解大家对此问题的关切,与家长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同时核查有关报考人员资格,已取消了查明的63名违规报考人员资格,其他核查工作正在抓紧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11月9日开始,16日结束。11月13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现个别市县出现报名异常情况。经我厅实地核查,确认有中介伙同个别民办高职院校违规协助省外学生获取我省高考报考资格。针对这种扰乱我省普通高考正常秩序的投机行为,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11月20日,我厅联合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行为的通知》(闽教考〔2017〕23号),依法依规处理跨省(区、市)违规获取我省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关于我省有“高考移民”2万多人的传言,与事实出入很大。经核查,持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的人员共有15669人(2017年为14032人,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1637人)。其中:
(1)在我省具有高中学籍且3年完整就读经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因公调动、地方人才引进、库区移民等正常情形将户籍迁入我省的报考人员共有13576人;在我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即2016年7月1日)之前购房落户我省的报考人员有1311人。以上报考人员符合国家和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占15669人的95.01%。这部分报考人员是人口正常流动所形成的。
(2)2016年我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之后,购房落户我省的报考人员有782人(其中,2016年7月1日到2017年6月30日期间落户的有177人、2017年7月1日以后落户的有605人),占15669人的4.99%,并非传言中的2万多人。对这部分报考人员,我厅正在抓紧逐个核查甄别。
对核查确认为“高考移民”的,我厅将坚决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对组织“高考移民”、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进行虚假跨省合作办学的机构和人员,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单位和公职人员,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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