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优化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具备教育部规定的外国语保送生资格,符合我校申请条件的外国语中学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我校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2、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5。
3、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左右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和发音系统疾病。
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学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二、录取规则及招生专业
(一)我校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我校仅招
(四)招生专业为:
三、报名程序
(一)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向所在中学申请,经中学同意后,可到我校招生网站注册并填写《
(二)考生需向所在中学提供如下材料:《
(三)考生申请材料由所在中学审核无误后,统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于2018年1月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统一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字样。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将不再退还。
注: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材料是否邮寄到我校,以及初审结果、
四、考核录取
(一)材料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8年1月2日后公布。
(二)考核方式: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报考专业类别,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择优录取,同时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获奖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核审查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2018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取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公示及录取手续: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经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将保送生
五、监督机制
我校
六、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邮 编:100091
电 话:010-62861579、010-62861191
网 址:http://www.uir.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uir.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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