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现行高考招生录取的补充,是高校招生多元录取的重要方式,招收的主要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录取流程如下:
高校发布招生简章
3月初高校发布招生简章。试点高校的自主招生简章,内容包括领导机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标准、录取要求、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简章报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网上报名、提供申请材料
3月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考生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的提交方式分为网上填写和邮寄两种方式。具体需要哪种方式提供材料,需要根据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确定。
公示初审通过名单
4月,高校审核考生材料,4月底前高校公示初审通过学生名单。审核通过名单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参加全国统考
6月7—8日学生参加高考。
高校考核
6月10日—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完成录取并公示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高考成绩后,组织本省(区、市)有关考生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原则上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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