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力学院
二、就读校址
杨浦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
浦东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
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浦东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力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力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电力学院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电力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电力学院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类别说明:
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招生人数为5人。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18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65%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8人。
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参加2018年高考文化统考并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分数线录取政策的考生,招生人数为13人。
八、选拔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其中,在沪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2号)的有关要求。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
(三)按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九、选拔方式
(一)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网上报名及上传材料截止2018年2月25日。
2.3月2日前,我校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初审并公布结果,考生可登陆报名平台查询。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3月13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之间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来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行政分中心102室。
所需材料按照以下顺序左侧装订成册:
(1)考生本人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的报名表下载并打印,作为材料装订首页;
(2)“上海电力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样表见“十六其他须知”;
(3)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在封面和本人姓名、成绩处加盖生源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
(4)学历证明复印件:应届生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明》(样表见十六“其他须知”)、历届生提供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阶段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以上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5)有证书编号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6)学校推荐材料(盖推荐单位公章)和自荐材料;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8)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注:其中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比赛时间及成绩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需有体育局竞赛处盖的红公章。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再按要求参加专项全国统考。
(二)专业测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8年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击剑、手球项目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测,具体测试安排详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
请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
测试时间:
实施全国统考的项目,上海市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市统测,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三)文化测试
1.文化课考试
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具体详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
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
2.统一高考
未获得文化课单招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参加6月份统一高考。
十、录取规则
(一)我校根据运动队项目设置和运动队团队结构需要,按照考生参加全国统测的成绩,择优给予优惠录取政策,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若某项报考生源不足,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招生类别和人数。
(二)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或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文化课单招(招生计划中的“A类”):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我校在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单或高考录取投档单后,即予以录取。
2.二本线65%政策(招生计划中的“B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3.二本线政策(招生计划中的“C类”):考生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志愿填报我校并经省级招办投档至我校后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必须参加各项目的全国统测,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线。
(四)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招生办公室将报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其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三级”审核公示。如审核不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及一大批电力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各级各类资助。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5304292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iep.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shiep.edu.cn/
体育部官网:http://tyb.shiep.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35303755
体育部咨询电话:021-35303149、021-68020361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要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2.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3.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事项的通知,均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5.如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出台新的文件精神,我校将遵照执行。
6.样表
(2) 高中学历毕业证明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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