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监考(评分)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评分)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2.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100米跑由考生抽签确定自己的跑道,800米跑和立定跳远按考试编号顺序分组进场考试,专项技术考试均由考生抽签确定自己的临场考号,由每组签号为“1”的考生代表本组抽考场。不得挑签、抢签。
4.考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须向考务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编排记录组统一办理手续,安排在所在批次或第五批次最后时段参加考试。
5.考生在考场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
6.每项考试完毕,考生须在成绩记录表上按指模确认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者,须立即向监考(评分)教师或主考提出。考试结束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场内逗留。
7.患有传染性疾病、心脏病、高血压以及其它限制参加体育运动的疾病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8.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如组织作弊者、代考或请人代考者),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处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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