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于2014年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过“三年一周期”稳慎有序推进,已形成相应的制度性成果。今年是上海实施新高考的第二年,为巩固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成果,相关方案将进一步完善。最新下发的《若干意见》提出,根据国务院关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要“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的要求,上海将健全选学选考机制,完善育人模式。
《若干意见》明确,通过深入总结分析在沪招生院校2017年上海生源选考数据和专业匹配情况后,通过建立引导机制,引导在沪招生院校更加合理地选拔生源。《若干意见》特别提及:对于确需物理学科基础的理工类专业,在沪招生院校须体现引导考生选考物理科目的明确要求。调整选考科目的具体要求,由在沪招生院校提出,经市教委备案后,统一面向社会发布,并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若干意见》还要求,“当特定选考科目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予以确定。”
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实际情况,上海将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其他科目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建立保障机制并适时实施。
《若干意见》还提出,上海将完善育人模式,引导促进高中学校课程教学改革,优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要引导促进高校优化选才育才机制,引导高校同步好“招”与“教”两个环节,深化高校育人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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