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下称《规定》)正式公布。相对往年,《规定》对今年普通高校加分政策、录取时间、征集志愿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规定》共13部分85条,从报名与志愿填报、考生电子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公开公示、管理职责、招生经费、违规行为处理及附则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高考时间
普通高考继续分
高考成绩、分数线公布和志愿填报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为: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知分、知位、知线”填报志愿在6月下旬至7月1日进行,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北京时间18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北京时间18时。
新疆高校招生录取分为8个批次进行
2018年我区录取批次划分与2017年相同,分8个录取批次,依次是:(1)本科提前批次:军警公安类、艺术类、
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
为更好给考生提供高考志愿填报服务,今年从本科一批次征集志愿起,考生可同时修改填报后续批次志愿,减少考生志愿填报风险,增加志愿满足率。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数量由6个调整为9个。高职(专科)批次征集志愿由原来的一次增加为两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只针对区内高职(专科)院校征集志愿。在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
根据往年录取工作执行情况,结合2018年实际对录取时间安排进行微调。录取工作预计自7月5日开始,8月27日左右结束,比往年提前5天。
加分奖励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文件,自2018年起,我区与全国其他省市区同步取消以下奖励性加分政策:(1)应届高级中等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要求,增加以下高考优待政策:(1)残疾人民警察报考普通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志愿献身公安事业的,可保送至公安院校学习深造。(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中,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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