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科层次的考生务于6月10日-6月27日、专科层次的考生务于6月10日-7月15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政工部门领取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正反页打印),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内容和要求,全面调查考生、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如实填写并做出政治考察意见,由考察实施人员、派出所负责人在《政治考察表》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做出政治考察审核意见,负责人在《政治考察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交考生本人。考生不得私自拆封《政治考察表》,在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将此表交现场工作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我省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兰州市城关区左家湾169号)进行,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本科层次于6月25日至29日进行;铁道警察学院专科层次、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于7月16日至20日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志愿处理。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安排见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8年在我省招生的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5.热爱公安事业,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6.高中毕业,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户籍在甘肃省;
7.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9.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体能测评标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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