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参加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报考按本一线录取院校的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一线下20分(含20分);报考按本二线录取院校(仅为武警部队院校)考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本二线;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均截止2018年8月31日);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2.意向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应于6月21日前自行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登记并进行政治考核。
3.凡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都应参加由省军区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考生应及时到当地人武部领取盖有政治考核合格结论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并自带考核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由原总政治部明确的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的费用。
4. 2018年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面试体检工作,由福州总医院负责具体承办,在福州总医院第二住院部(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2号)设立面试体检点,承担全省各
5.面试、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25日至26日。具体安排:25日上午,福州、莆田
6.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身份证、准考证和3张1寸正面半身免冠红色底版近期彩色照片。
7.面试时,考生须在面试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面试表》栏目中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本人所在县(市、区)、考生号等基本情况和报考军校动机,贴好照片,并按面试工作人员要求完成所有面试项目。每名考生只有一张《面试表》和《体检表》,考生填写时应认真仔细,防止错填、漏填或涂改。
8.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考生应要求面试小组负责人在《体检表》中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意见,再持本人《准考证》和有关表格前往体检点参加体检。
9.考生体检前,应对照体检点入口宣传栏,弄清所要检查的全部项目,体检项目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共秩序,禁止大声喧哗,严禁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严禁找人代检或涂改体检结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程序、项目等不清楚时,可向体检工作人员咨询,体检工作人员对合理的问题有义务立即做出解答。
10.考生完成体检项目离开体检点时,应主动将《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简称“三表”)交由工作人员收回,严禁考生私自将“三表”带走,违者按不合格认定。体检合格考生名单6月27日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于6月28日上午8时前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11.面试、体检期间,1名考生允许1名家长陪同前往各指定的面试体检点,但家长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区域。考生及考生家长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进入面试和体检工作区域。整个招生工作期间,如考生或考生家长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可随时向省军区招生办、省教育考试院举报,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并公布。(省军区招生办电话:0591-24950193)。(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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