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招生诈骗的几种常见方式,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们注意。
诈骗方式一:“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
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不同的学历教育之间、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部分办学机构打着学历教育的幌子,实际招收非学历教育学员。
提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也是我国高等学历教育的重要形式,但同普通高等教育相比,各有不同的政策规定和特点,不能与普通高校招生相互混淆。考生要分清不同的教育形式,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就学的类别,以免上当受骗。
诈骗方式二:“伪造虚假招生信息”
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公示录取名单、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提示:合法的招生院校名单均在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和“阳光高考”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上公布,除此之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均不具备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资格。
诈骗方式三:可交钱换取“内部指标”
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招生机构的“朋友”“校友”“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降分录取未达线考生。
提示:在录取期间,市教育考试院将随时发布高校的录取分数线,考生只有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批次和相应高校的分数要求,才有机会被高校录取。绝不可能像一些招生骗子所说的,只要花钱就能搞到招生指标。
按照规定,安排跨省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各高校的预留计划在增投重庆市时,将严格按照分数和志愿,从高到低顺序投档。
诈骗方式四:“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
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传“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等就是学校“自由招生”。只要交钱,就可不受约束,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
提示:教育部严禁招生院校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同意,擅自录取考生。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自主招生)的部分大学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或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成绩也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而且整个测试及录取过程均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最后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合格名单已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招生高校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未经公示者不得录取。
诈骗方式五:吹嘘弄到“定向招生”计划
一些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提示:部分高校在重庆市的定向招生计划已经向社会公布,其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的规定执行,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诈骗方式六:打着“补录”旗号行骗
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其家长不熟悉招生程序、规定的弱点,打着补录旗号行骗,考生要当心。
提示:按照教育部规定,本科层次不允许补录。高职专科层次根据考生报到情况,对缺额较大的高校,经高校申请和重庆市录取领导小组审批,可以适当补录少量成绩合格的考生,以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但仍进行公开征集志愿,执行集中录取时的招生政策和操作办法。
诈骗方式七:“邀功请赏”索取钱财
明明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的,不法分子却称自己托关系走了后门,向考生家长邀功请赏,借机索取钱财。
提示:市教育考试院会及时公布考生录取结果和相关信息,考生和家长可自己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完全没有必要从其他渠道获知,更没有必要理会一些人员的“邀功请赏”。(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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