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起,省教育厅六个督导组将奔赴全省各地,督导检查全省部分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41号令”)贯彻落实情况。
我省明确规定,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实后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将从12月17日持续至12月31日,督查组对部分高校进行重点督查,其他高校采取抽查或自查的形式进行。
督查内容
(一)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1.组织领导。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复查方案制定是否科学有效,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是否规范等。
2.基本信息核对。高校对新生本人与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等信息的比对情况;新生信息卡(学籍卡)的填写、考生电子档案照片的张贴和复查监督举报电话公布等情况。
3.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新生报到后,高校组织文化课和相关专业课的测试情况,对艺术和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组织开展专业测试的复查情况。
4.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等核查。高校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自主招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情况。
5.身体健康复查。高校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复查情况。
6.其他。高校是否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是否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是否存在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情况。
(二)学籍学历管理
学校贯彻落实政策规定、规章制度情况;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和毕业生学历即时注册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学业证书管理、转专业、转学、信息更改等情况。
(三)41号令的贯彻落实
学校是否按照41号令中要求学校制定细则的主要内容完善本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执行41号令中是否存在有违背规定精神的情况。
督查方法
省教育厅组成督查组,深入各高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督查。
督查高校
第一组 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原工学院、河南工程学院、郑州师范学院、郑州财经学院
第二组 河南农业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组 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洛阳理工学院、河南城建学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组 河南大学、周口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商丘学院、商丘工学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组 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新乡医学院、安阳师范学院、河南工学院、安阳工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第六组 信阳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南阳理工学院、信阳农林学院、信阳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41号令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自查工作。在督导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要求,严禁搞形式主义。对工作不实不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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