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同意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安科技大学、西安邮电大学和西安航空学院等6所高校变更有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西安交通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的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招生起止年份变更为2004-2021年(每年2期),批准书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树国;
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招生起止年份变更为2014-2019年(每年1期),批准书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宗凯;
三、西安工程大学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服装及纺织品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招生起止年份变更为2004年-2021年(每年1期),批准书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8月7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高岭;
四、西安科技大学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的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招生起止年份变更为2014-2023年(每年1期),批准书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蒋林;
五、西安邮电大学与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招生规模由100人变更为120人;
六、西安航空学院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的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曹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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