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
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专业(类):英语、德语、德语(经济学)、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荷兰语、翻译、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法学、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列入一个专业组,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填报具体专业志愿,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2019年4月25日—5月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及学业成绩,撰写个人陈述,下载打印报名表签名,并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报名材料交中学核实盖章,再按要求上传至系统,上传材料应清晰可读,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考生可联系报名网页底部标注的服务热线和客服邮箱获取支持。
2.报名初审:学校专家组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学校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如发现有虚假内容,学校将取消考生今年综合评价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由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填报志愿:考生参加高考,高考出分后,通过初审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录取批次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4.资格入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和考生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倍投档(末位同分全投),投档线上的考生入围校测资格,入围名单于6月27日在学校招生网公布,入围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5.学校测试:2019年6月28日,入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学校测试,未经校测者不予录取。校测总分300分,科目为英语听力测试(100分)与英语面试(200分),面试专家评分时还将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严格遴选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考核测试,严格选聘考务工作人员,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分组、考生面试顺序、以及面试考场安排均由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6.学考折算:学校折算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科技,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折算办法:单科合格计10分,不合格或无成绩计0分,满分100分。
7.总分计算:学校以高考投档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学考折算成绩按6:3:1的比例计算综合评价总分,总分=高考投档成绩÷660×600+学校测试成绩+学考折算成绩。
8.录取办法: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评价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投档成绩、高考英语成绩),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被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填报本科其余批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填报本科其余批次志愿。
四、管理监督
1.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
3.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
4.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相应资格,并通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
5.学校不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等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6.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五、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六、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出处: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2019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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