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我校2026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直升本科分流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管理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直升本科计划安排原则
(一)计划安排依据、原则
1.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根据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指引(通用版)》编制并公布的“南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依据。
2.“科目范围一”要求必须选考物理的专业,直升本科计划仅安排“首选科目物理”的学生选择。
3.“科目范围一”要求必须选考历史的专业,直升本科计划仅安排“首选科目历史”的学生选择。
4.“科目范围一”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原则上直升本科计划可安排“首选科目物理”和“首选科目历史”的学生选择。
(二)部分特殊专业不安排直升本科计划
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等有特殊要求的不安排直升本科计划。
二、直升本科分流原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排名按《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流。符合直升本科条件的学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和“首选科目历史”两个类别,按预科学习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选择专业。
(三)2025年高考“首选科目物理”的学生只能选择“首选科目物理计划”的专业,“首选科目历史”的学生只能选择“首选科目历史计划”的专业。对“再选科目”不作限制,《南宁师范大学2026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直升本科分专业计划安排》中的“再选科目”仅供选择专业时参考。
(四)计划已选满额的专业,后续学生不能再选,每位学生选定专业后须现场签名确认,现场公布。签名确认后,不允许重新再选专业和更换专业。
(五)直升本科分流结果报学校审批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六)学生自愿放弃选择专业的,原则上由我校直接安排到有余额计划的专业,如果学生不服从学校安排的专业,作退学处理。
(七)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剩余专业要求的学生,原则上由学校安排至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
三、身体健康状况与直升本科专业受限
(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疾病的学生,不能录取的专业如下: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地理科学。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三)除(二)列出不能录取专业外,学生要对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本人身体健康状况慎重选择专业。
四、直升本科分流要求
(一)学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参加直升本科分流,原则上由学生本人到现场选择专业。
(二)如因特殊情况,学生本人不能在选择专业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选择专业的,按以下方法办理:
1.以书面方式委托老师代其选择专业,由被委托人签名确认选择的专业;
2.无书面委托老师代其选择专业的学生,由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学生,并在其班主任或辅导员现场见证下,可以视频方式口头委托老师代其选择专业,由被委托人签名确认选择的专业,过后须补充书面委托书;
3.无书面委托老师代其选择专业且联系不上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选择专业。根据直升本科余额计划情况,由学校安排其专业。
(三)以委托方式选择专业的,须录制委托选择专业现场全程视频音频备查。
(四)每位学生选定专业的时间限1分钟内。若学生在1分钟内不能选定专业的,则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顺次安排后续学生选择专业,依此类推。待在1分钟内选定专业的学生全部选完后,再安排未选定专业的学生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专业,每位学生选定专业的时间限1分钟内,如果还不能选定专业的,则根据直升本科余额计划情况,由学校安排其专业。
五、直升本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须签订《南宁师范大学2026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直升本科告知书》。
六、本分流方案由南宁师范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