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你好,祝贺你被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录取!为了确保你顺利报到,请详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一、入学报到
(一)报到时间:新生于2026年8月29日9:00—18:00。
(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本须知要求,到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三)报到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南湖校区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一楼附校教务、学工办事大厅。
(四)因故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至少提前1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请假单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提交请假单须连同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生办公室邮箱:zsb@gxau.edu.cn。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者,或未及时报备有关情况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其余一律视为新生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假单可在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主页“公众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五)联系方式: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电话:0771-5308919,邮编:530022。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入学报到时间,学校将提前通过官网、官微及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通知。
二、交验材料
(一)新生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团员组织关系材料:如新生为共青团员,请参照附件“一、如何办理个人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
3.本人及家长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即有地址页和本人页,原件交验)。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6张(请在每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班级)。
(二)户口迁移办理: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参照附件“二、如何办理户口迁移”办理。新生可选择迁入或不迁入户口关系到学校,需在入学报到时签字确认已了解广西高考政策。
三、缴费项目、标准及方式
(一)缴费项目、标准
1.学费:第一、二、三学年免学费,满三学年后按6000元/生·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部门批复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950元/生·学年。
3.教材费:入学后领取教材时,根据所需领取的教材情况缴纳。
4.新生入学体检费:收费标准以招标中标价为准,另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2027年费用待定(2026年为400元/年),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通知为准。(全国统一,建议参保)
(二)缴费方式:
新生须通过学校网上缴费平台缴纳住宿费,一律不收取现金,不办理刷卡缴费业务,其中3、4、5项开学后统一通知收费。具体网上缴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五、新生网上缴费须知”。
四、注意事项
(一)办理校园一卡通
新生在办理入学报到时,到新生接待处办理校园卡领取手续。
(二)住宿安排
我校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新生可申请校外住宿,“内宿”为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统一管理。“外宿”须满足校外住宿申请条件(详见附件“四、校外住宿申请”),学生自行解决住宿、自我管理。新生在办理入学报到时,“内宿”的学生持缴费凭证到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宿舍管理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领取宿舍钥匙。
(三)新生出行安全
来校途中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乘坐出租车、网约车时要留意其营运资格,提高安全意识,尽量不与陌生人拼载,如遇困难可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联系。保卫处电话:0771-5333091(南湖校区)。
五、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正式学籍,其学号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及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其学号同时作废。
六、其它事项
请新生认真阅读入学须知、入学指南,务必提前做好入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新生可通过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网站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gxau.edu.cn/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333126
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网址:https://dance.gxau.edu.cn
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电话:0771-5308919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6级新生入学指南
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6级新生入学指南
一、如何办理个人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团员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转接申请
↓
团员所在学校(单位)出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
电脑或手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选择“关系接转”

↓
填写个人转接信息

↓
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
↓
团员向所在学校(单位)领取自己的团员纸质档案
团员纸质档案包括:①规范填写的入团志愿书;②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③团员证;④入团申请书
↓
团员将自己的纸质档案交至接收学校(单位)存档
二、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一)根据南宁市公安局要求,2026级新生办理南宁市户口需本人亲自到派出所。未成年人需家长(监护人)陪同,家长(监护人)需带上与新生的关系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或出生证等有效证件)。我校辖区派出所为南宁市公安局星湖派出所,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3号,距麻村地铁站D出口步行30米。
(二)南宁市户籍的新生户口不迁入学校,其他生源地的新生户口由新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决定是否迁入。若迁入,必须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提交办理入户的材料到派出所。在校学习期间,户口不能迁入或迁出;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其“姓名、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三)办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
2.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未满18周岁的新生,需监护人陪同办理落户并提供出生证的原件及监护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监护人已经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
4.户口在广西区内的新生,提供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共三页);
5.户口在广西区外的新生,提供户口迁移证,要求如下:
(1)迁往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辖区派出所:南宁市公安局星湖派出所。
(2)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迁移证必须是一人一张,加盖户口专用章有效。
(3)迁移证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否则无效。
(4)迁移证上的身份证件编号必须与现持的身份证号码相符。
(5)“以下空白”打在框内空白处。
(6)出生地和籍贯栏不能留空或只填“省(区)”,要具体到“省(区)市(县)”。
(7)户口迁移证上各项须为机器打印,如户口迁移证打印不清晰,可在打印不清晰项目旁手写并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8)迁移原因一栏填写:大中专生招生。
(9)还未办理身份证的,须在户口迁移证的备注栏写明“未办理身份证”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10)与户主关系一栏应为:本人、持证人或者户主。
(11)迁移证左上方要注明户口性质,或者表格里原住址一栏结尾处要注明“城镇”或“乡村”。
(12)婚姻状况一栏不能为空。
(四)如有不详之处,可咨询学校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5573550,联系人:沈老师。
三、广西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一)中职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1.免学费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2.免学费补助标准:自治区直属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平均5000元。
3.申请、审批流程:
(1)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组织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填写《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表》后,递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其中,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需同步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
(2)免学费学生名单经由学校领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并免除学生学费。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其中,脱贫家庭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涉农专业学生和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全部纳入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就读涉农以外专业的,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2.资助标准: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一等为每生每年33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为每生每年23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三等为每生每年13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3.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1)学生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校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受理学生申请,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由学校领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评审结果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公示无异议后,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一般银行储蓄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1.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2.奖励标准: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
3.申请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申请、审批、发放流程:
(1)每年10月31日前,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本校当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分配名额,组织学生填写《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连同获奖文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和相关代表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认真评审,评审结果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每年11月15日前,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名单形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报同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应随机抽选一定比例(不低于10%)的获奖学生材料进行复核。
(4)公示无异议后,中等职业学校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一般银行储蓄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将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及时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
四、校外住宿申请
(一)申请校外住宿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家住南宁市区内,确需回家住宿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
2.因身体原因不适宜宿舍集体生活并与父母同住的学生(由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证明);
3.家长承诺到校陪读的非南宁市学生。
(二)校外住宿的申报审批程序和时间
1.外宿走读申请必须由学生法定监护人亲自到校办理。在外宿申请书中如实写明外宿原因、外宿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学生法定监护人必须亲自在学生的外宿申请书上签字和签署意见,并附上相应的疾病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证件。
2.外宿申请流程:学生法定监护人到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生科领取《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生外宿走读申请表》《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生租(借)住校外房屋走读人身安全协议书》,附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及外宿走读理由→班主任、宿舍管理工作人员、学生科审核→报校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宿舍管理工作人员、学生科备案。
3.学生申请外宿每学年度审批一次,时间为每学年开学后第一周,除特殊原因外,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校外住宿申请事宜可联系咨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生科,联系电话:0771-5308929。
五、新生网上缴费须知
新生入学报到不设置现场缴费点,不收现金、不刷卡缴费。学校财务资产处咨询电话:0771-5330459。新生缴费可选择以下两种缴费方法进行缴费。
(一)缴费方法一(推荐)
第一步: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智慧缴费平台。

第二步:输入学生学号+密码进行登录,初始密码为gyfz#身份证后六位(例如:身份证后六位为123456,则密码为gyfz#123456),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第三步:点击“待缴学费”。



第四步:选择“微信支付”去支付。
注意:如银行卡限额较小或支付金额较大时,建议先将卡上金额转入微信零钱,在微信支付时选择“从零钱支付”,可以一笔缴清学杂费。
第五步:缴费成功后,可点击“缴费明细”查看缴费记录。
(二)缴费方法二
第一步:通过电脑登录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智慧缴费平台。(网址:http://fzjf.gxau.edu.cn)
第二步:使用学生学号+密码登录,初始密码为gyfz#身份证后六位(例如:身份证后六位为123456,则密码为gyfz#123456),登录请修改密码。
第三步:点“待缴学费”,进行网上缴费。


第四步:选择“微信支付”去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以在“缴费明细”查看缴费记录。
注意:选择“微信支付”时,在支付环节会自动生成二维码,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就可完成支付。
六、中职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原则
2026级新生在入学时要明确自己是否为特殊困难人员,按照以下情形选择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地:
1.困难特殊人员在原户籍地参保缴费,人员类别为:边境0-20公里人员、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测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计生家庭成员、一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在每年度集中缴费期前广西区内已在系统做好标识,不确定的学生以及省外学生可向户籍地相关部门确认是不是资助对象)。
2.新生入学后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缴费。这里说的原则上就是除了特殊困难人群以外的普通学生,都应该在学校所在地参保。
(二)参保缴费
202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为建议参保项目,收费标准待定,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通知为准,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政府将全日制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医疗及安全,参保学生可享受门诊医疗统筹待遇、门诊特殊慢性病、急诊留观、住院医疗待遇(含异地住院就医)、生育医疗待遇及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多层次医疗保障。
七、如何办理校园一卡通
(一)功能简介及领取方式
校园一卡通系统是以智能IC卡技术为核心构建的综合性电子凭证平台,集成餐饮消费(含食堂、超市)、生活服务(宿舍热水供应、公寓电费缴纳)等支付功能,兼具图书借阅权限、教学场所门禁准入、宿舍安全管理等身份识别功能。本卡实行实名制管理,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倒卖等非授权使用行为。卡片遗失后,持卡人应立即前往校园一卡通服务窗口办理正式挂失手续。新生首张校园卡由学校统一办理并免除制卡费用(补办需缴纳工本费30元/张),新生到校报到时,按入学报到流程到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新生接待处签字领取。
(二)校园卡资金充付方式
持卡人除了到一卡通服务窗口进行现金充值以外,还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快速充值,为避免窗口充值排队等待,建议通过支付宝自助充值。
1.支付宝自助充值
操作步骤:打开支付宝客户端→搜索“新中新一卡通”→新卡充值(绑定校园卡),选择充值→点选或输入充值金额→确认充值→充值成功后持卡在校园卡消费机刷卡领取充值金额。
2.窗口人工现金充值
各校区校园一卡通服务窗口使用现金充值。注意新生入学期间,办理校园一卡通业务人员较多,建议通过支付宝自助充值。
(三)校园卡服务网点信息
南湖校区校园一卡通服务窗口:6号学生公寓一层,学校实验与信息化中心一卡通管理科服务电话:0771-5326296。
八、到校交通路线推荐
(一)学校南湖校区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7号
(二)从南宁市各交通站点至我校南湖校区的公共交通路线推荐
1.南宁站:乘坐地铁1号线,从火车站站上车,到民族广场站下车(B出口)出站,步行至古城民族路口站乘坐B23路(或30路、205路)公交车,到广西艺术学院站下车;
2.南宁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从火车站东站(F出口)上车,到民族广场站下车(B出口)出站,步行至古城民族路口站乘坐B23路(或30路、205路)公交车,到广西艺术学院站下车;
3.南宁吴圩机场:在民族广场(公交站)下车,步行至古城民族路口站乘坐B23路(或30路、205路)公交车,到广西艺术学院站下车。
注:交通路线仅供参考,由于公车路线可能调整变更,实际路线以公交车站站牌标识为准,请注意查看。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