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前临碧波荡漾的湘江,后倚秀如琢玉的岳麓山,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称。
历史沿革
学校办学起源于公元976年创办的岳麓书院,是中国同址办学时间最长的高等学府,历经千年变迁,弦歌不绝,始终保持文化教育的连续性,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生动缩影和世界高等教育的罕见奇迹。1903年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正式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全国16所国立大学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的李达担任第一任校长,毛泽东亲笔题写“湖南大学”校名。2000年,湖南大学与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先后进入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考察调研,对学校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给予高度评价,提出了岳麓书院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策源地的重大科学论断。
院系设置
学校下设27个学院,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11大门类,形成了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社会学科独具特色,生命医学学科兴起、新兴交叉学科活跃的学科布局。拥有本科专业7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7个学科入选国防特色学科,化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学科进入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2022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往年生源报考情况、就业市场需求与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
2、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将分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2022录取规则
1、湖南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2、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按照高考投档分排序进行录退。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专业。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分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5、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报考学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8、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的考生应同时满足: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录取规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其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湖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10、新生入校后,学校针对各类录取学生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
湖南大学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532 | 0201 | 理论经济学 | B- | |
2 | 10532 | 0202 | 应用经济学 | B+ | |
3 | 10532 | 0301 | 法学 | B | |
4 | 10532 | 0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
5 | 10532 | 0501 | 中国语言文学 | C | |
6 | 10532 | 0502 | 外国语言文学 | B+ | |
7 | 10532 | 0503 | 新闻传播学 | B | |
8 | 10532 | 0602 | 中国史 | B- | |
9 | 10532 | 0701 | 数学 | B+ | |
10 | 10532 | 0702 | 物理学 | B | |
11 | 10532 | 0703 | 化学 | A- | |
12 | 10532 | 0710 | 生物学 | C+ | |
13 | 10532 | 0714 | 统计学 | B | |
14 | 10532 | 0801 | 力学 | B- | |
15 | 10532 | 0802 | 机械工程 | A- | |
16 | 10532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B | |
17 | 10532 | 0808 | 电气工程 | B+ | |
18 | 10532 | 0809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B- | |
19 | 10532 | 081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C+ | |
20 | 10532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B | |
21 | 10532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B+ | |
22 | 10532 | 0813 | 建筑学 | B | |
23 | 10532 | 0814 | 土木工程 | A- | |
24 | 10532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B | |
25 | 10532 | 0823 | 交通运输工程 | C | |
26 | 10532 | 083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B+ | |
27 | 10532 | 0833 | 城乡规划学 | B | |
28 | 10532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B | |
29 | 10532 | 1202 | 工商管理 | A- | |
30 | 10532 | 1204 | 公共管理 | B- | |
31 | 10532 | 1305 | 设计学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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