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征兵
从2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
下半年征兵
从8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适龄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应征。
突出各级各类毕业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征集,加大技能人才征集力度,征集更多高学历青年、高技术能手、高素质人才;要积极探索精准征兵,开展兵员预征预储,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征兵工作质量效益;要严格落实廉洁征兵双向追责、零报告、监督员等制度规定,持续释放高压执纪的强劲信号;要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组织实施,密切协同配合,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征兵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