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8年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分为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小语种口试两部分,为便于考生和中学备考,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参加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选考了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或者小语种口试的考生。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我区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实行一年一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至12日;小语种口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至18日。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我区普通高考外语口试内容详见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考试说明及样题。
(一)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形式,考试全部过程在计算机系统中完成。
(二)小语种口试。
采用“人人对话”的考试形式,由考评老师现场考评,考生按题目要求进行答题。
四、成绩报告和使用方式
考生卷面分数为百分制,成绩统一采用等级制,共分A、B、C、D、E五个等级:
85分及以上为A等级;
70分~84分为B等级;
55分~69分为C等级;
40分~54分为D等级;
39分及以下为E等级。
考生成绩当年有效,不计入高考总成绩,以等级形式在考生高考档案中呈现,提供给高校作为招收外语专业或其他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的录取参考。
五、其他
(一)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外语口试。请考生在高考报名地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守则》的内容,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外语口试考务组织工作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将另文通知。
(三)考试成绩直接通知各市考试院(招生办),由当地考试院(招生办)通知考生。考生可于2018年4月10日起通过声讯电话118114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四)各市、县要加强对参加外语口试考生的管理与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我办将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
(五)请各市、县招生办(考试院)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中学,及时将有关考试事项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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