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共10所高校在广东省实行综合评价招生。
今年,广东省在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10所高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教育部部属院校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列入学校在广东省的统招来源计划且不得超过20%。
其中,除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按教育部同意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外,其他试点高校均执行“631”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即高考成绩占60%、自主考试占30%、学业水平考试占10%。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报名和综合素质档案初审后,实行以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等考核方式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应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经教育部批准的除外)进行。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旨在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化发展,突破“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传统考试招生模式的约束,促进高校更科学地选拔适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不同专业培养要求的专门人才。在规范和加强综合测试和招生管理方面,严禁直接或间接使用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考试成绩及测评报告,严禁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生源中学范围,严禁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中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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