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全市高考考生发出一封信,预祝全市考生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亲爱的同学们:
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保证今年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我市集中开展了“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四个专项行动,在考试招生多个环节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特别是加大对高考舞弊的查处力度,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切实维护高考秩序,积极营造公平和谐的考试环境,努力实现“平安高考”目标。在高考即将来临之际,我们作出如下温馨提醒:
“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明确了对教育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作弊行为将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高考作弊将受到法律惩处。高考期间,我市所有考场将启用电子视频监控、电子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辅助考场管理,监考教师的考场记录、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可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高考不仅是一次学业水平的考核,更是道德品质的检验和考量。
为此,市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并倡议全市考生:
遵章守纪、诚信参考、公平竞争!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区县招考机构、考点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严查各种违纪作弊行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让我们为每一位为追求人生梦想而不懈努力的高考考生加油点赞。(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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