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市高三学生来说,高考的脚步越来越近。日前,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我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及运动队的招生管理办法,在艺术以及体育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心仪高校参加选拔。
高水平艺术团
省内共7所高校试点
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等53所试点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共7所)可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艺术团(以下简称“艺术团”)。
招生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编制本校艺术团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艺术团招生项目、选拔人数、录取要求(含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测试时间、地点、科目和办法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另外,办法明确,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团考生,美术、书法、播音与主持专业不得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不低于相关高校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其志愿向相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于极少数艺术团专业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艺术团招生计划的10%,按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单。2020年起,取消对“极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进一步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的优惠办法。
高水平运动队
省内20所高校试点
今年,全国279所高校具有高水平运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招生资格,其中江苏省内共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州大学等20所高校。高校运动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本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试点高校单独招收的部分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此类考生的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