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1年公安、司法等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工作定于7月2日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向广大考生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已取得参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含国家专项计划)、铁道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海南师范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等本专科提前批院校招生面试资格的考生(以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考生名单为准)均可参加面试。未取得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取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含国家专项计划)、铁道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及新疆警察学院等公安院校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于7月1日到武警海南省总队医院(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49号)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公安院校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为7月2日上午8:00-11:30。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到与面试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实训大楼(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三、面试体检程序
1.面试报到。考生持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两张照片(面试时由考生交面试学校)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须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体温测量、金属探测器安检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地。考生凭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进入面试学校所在楼层候考试室报到,由面试院校工作人员分批安排考生参加面试。
2.接受面试。面试工作由所报考院校的面试组负责,海南省考试局负责面试过程的监督。候考考生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持高考准考证到指定的面试室接受面试;面试结论实行面试单项淘汰制,考生的面试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面试结论即为不合格,不再参与下一项目的面试。
3.确定面试结果。面试结果由面试组确定并通知考生,其中不合格的由所报考院校面试组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的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由面试组统一通知考生。
4.参加公安院校体检和面试都合格的考生,须于7月3日7:30前到海南省人民警察高级培训学校(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海榆大道186号)进行体能测试。
5.报考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
四、考生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面试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准备室前,必须佩戴口罩。
2.考生在体温测量时,排队前后间隔需不低于1米,如体温≥37.3℃,则体温测量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两次体温检测≥37.3℃,则安排到隔离候考室另行安排面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安装无线电信息屏弊装置,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
5.考生应自觉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面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6.各学校面试全过程实行视频监控,考生如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到复议组申请复议。
五、公安院校体检有关事项说明
1.体检对象:取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含国家专项计划)、铁道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及新疆警察学院等公安院校面试资格的考生。
2.体检地点:武警海南省总队医院(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49号)。
3.体检报到时间:2021年7月1日 上午7:30前。
4.注意事项
①考生自行前往,家长和车辆不得进入体检医院。
②体检不需要空腹,可吃完早餐前往(体检时间较长,考生可备少量便于携带的食物和饮用水保证能量)。
③体检费人民币100元整,请自带现金支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场)。
④体检实施单项淘汰。
⑤所填表格将存入考生档案,请务必保持完整、整洁,个人照片(携带3张1寸免冠彩色标准照)要粘贴牢固。
⑥考生须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高考报名系统”打印本人《高考体检表》,并携带《高考体检表》参加体检。
(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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