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一、机构与原则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表1 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笔试科目
专业类别 |
具体专业 |
笔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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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 |
机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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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文法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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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语文 |
(一)
1.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3.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者,或者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者;
4.除上述三项条件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管文法类只限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名,且考生至少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
2.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者;
3.除上述两项条件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8年3月20日至4月2日期间,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
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三个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及6个专业(类)报考(见表1),申请后不得变更。报名时考生须上传申请表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网上审核:我校设立网上报名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审核(以下简称网审)。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专业类别,将无法通过网上审核。在报名系统中,网审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待补充材料”。在4月4日之前,“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
3.书面材料邮寄:请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考生必须本人在申请表中相应位置签字,如无本人签字视为无效报名。考生须按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顺序
五、考核办法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初审结果公布与参加考试确认。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在对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写实性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的同时,重点将对考生的写实性材料、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进行质量评估。初审结果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用户名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考核。
3.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300分,且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同时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的录取政策。
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
1.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按以下政策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A档政策: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A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2)B档政策: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3)针对高考改革省份: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A档)、40分(B档),由我校审查、录取。
3.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4.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
八、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复试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完善评价体系,推进制度化管理,确保考试公平。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
3.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
九、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
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所有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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