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探索和完善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择优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2018年招生计划200名。
二、招生对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
2、其他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特殊才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结合兴趣爱好,申请以下类别中的一类,并具体到专业(类),不可兼报,支撑材料必须与所申请类别学科特点相关;获得资格后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所申请的专业(类)。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所申请专业(类)必须符合我校选考科目要求(见附录),其他省(区、市)考生按照申请类别要求科类(文、理科)申请相应专业(类)。具体类别如下:
1、武器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
2、机械材料
3、数理
4、
5、经济管理类:理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
6、人文社科类:文科考生可报考,专业可申请
7、语言特长类:文科、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专业可申请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5日至4月10日。
报名流程:申请人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中上传个人陈述扫描件或照片,要求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意向报考专业(类)及理由等情况。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在“填报志愿—综合信息”中按照要求添加支撑奖项或证明材料。
(4)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及提交不清晰者不予审核),考生申请类别如与获奖材料不吻合,视为不合格。请考生于5月15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2、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5月2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须知,并按要求缴纳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已缴费的考生可于2018年5月25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照片处由中学盖章方能生效。准考证内容包括考生的各科
4、
(1)符合申请类别第1、2、3类的考生
(2)符合申请类别第4类的考生
(3)符合申请类别第5类的考生
(4)符合申请类别第6类的考生
(5)符合申请类别第7类的考生
注: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5、资格确定
学校根据考生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结合各专业(类)生源报考实际情况,按“报考条件+申请类别+专业(类)”合理确定比例,分别拟定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获得资格考生分为A类、B类、C类三类,三类比例原则上各占30%、30%、40%。所有获得资格考生名单于2018年6月22日左右在“
五、优录政策
1、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须经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被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2、被确定为优录对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按各省(区、市)要求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方可按类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注: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参见附录。
3、所有报名、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自主招生与保送生招生工作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严格遴选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
4、坚持自主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按时向社会公示。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查实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确系弄虚作假、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咨询电话:400-110-2882监督电话:025-84315226
网址:http://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
八、本方案由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附录: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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