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拟选拔录取100人以内,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具体专业(类)如下表:
1.
2.
3.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类)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所报专业(类)具有浓厚兴趣且能够提供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报名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奖项(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
3.高中阶段作为独立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4.报考
注:以上证书、奖项、论文、作品、著作等材料均于2018年3月26日前已获得或已出版见刊。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14:30至4月8日17:30。
3.邮寄报名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
②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复印件,论文、作品、著作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中学审核签字并盖章)。
③
④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由考生所在中学出具、签字并盖章)。
以上所有材料中涉及签名均须本人签署,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中学要公示所有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并对考生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须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在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或网上报名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邮寄截止时间:2018年4月9日(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不退还)。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按照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纸质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中将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研究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名单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请申请考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查看网址:http://zsb.snnu.edu.cn/),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选拔
所有考生须于2018年6月10日在我
3.确定合格考生
各专业(类)依据选拔
五、录取原则
1.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候选考生。
2.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8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办关于自主招生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投档条件。
3.A等级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和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4.B等级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但不能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没有模拟投档线的省份参考相应科类提前批次录取线;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需要折算优惠分值;上海和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
5.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上海和浙江考生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6.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自主招生具体工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2.自主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
029-85310302。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均认定为在国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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