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 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一、招生对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报名参加广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语文特长类 |
|
文理兼招
〔 |
在语 |
|
|
文理兼招 |
在 |
其他特长类 |
|
理工 |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 |
注:如学校专业调整,以上招生专业将并入相应的大类,具体专业(类)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00人(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2%)。
三、报名及网审
1.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10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 (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由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请按页码顺序上传。)
(2)自荐报告、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温馨提示:因报名系统需考生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较多,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报名系统,充分准备后慎重进行点击确认,避免因考生个人对报名系统不熟悉出现错漏导致无法通过网审。
2.确认考试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交纳
3.邮寄书面材料
考生网审通过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报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包括:
(1)语文特长类、
a.中学审核盖章后的自主招生申请表
b.自荐报告(须手写签名)
c.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d.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其他特长类
a.中学审核盖章后的自主招生申请表
b. 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
c.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d.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
考生须在2018年4月16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原件通过EMS邮寄或直接送达我校,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大学东路100号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考生可于2018年4月25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我校招生信息网在2018年5月20日前公示具有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
2.
(1)语文特长类、
初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一项特长科目(语文或
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进行所报名学科的特长展示或潜质
(2)其他特长类
主要
1)
2)对考生的学科潜质进行相应专业
(3)初试时间、复试、面试时间统一为:2018年6月13日-6月15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场外公告。
3.确定入选考生及等级标准
各类别面试由至少5名专家进行小组面试,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学校将根据各类考生
1)语文特长类笔试占70%,面试占30%;
2)
3)其他特长类面试占100%。
入选考生分为“优秀”、“良好”两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初审合格考生总数的30%。其他特长类(直接面试)中不低于80%的专家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方可评定为“优秀”。
4.入选名单公示
5.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招生认定资格,并将名单上报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优惠及录取政策
考生获得
1.等级为“优秀”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录取到其特长(或兴趣)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
2.等级为“良好”者,高考总分(含照顾分)达到广西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可录取到其特长(或兴趣)科目对应的专业就读。
六、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
2.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监督、投诉,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防权力寻租,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笔试和面试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4.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加强对考核
5.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录取名单以及相关信息等均报请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gxu.edu.cn/)、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 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示。
6.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核,要将为自主招生报名考生出具的相关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如存在弄虚作假申请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
7.凡发现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
七、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2999
传真:0771-3234955
E-mail:zsk@gxu.edu.cn
八、其它
本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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