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优志愿参照2017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指南,为2018高考志愿填报提供依据,广东省高考志愿填报信息将会不断更新。
2018广东省高考考试流程:
(一)高校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按高校招生专业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和美术类,具体科目如下:
文科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类专业: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体育类专业: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术科。
音乐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音乐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音乐术科。
美术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美术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美术术科。
(三)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值各为300分。考生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
(四)2018年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的统一考试制度。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其中,高考文科类考生考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高考理科类考生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5分以下不给等级。
(五)普通高考英语科考试分笔试和英语听说考试。其中,英语听说考试实行计算机辅助考试,考试时间约30分钟,试卷满分60分。英语听说考试计入英语科总成绩,占英语科总分(满分150分)的10%。
(六)本科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高职(专科)省统考涉及的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民办普通高校或独立学院省统考涉及的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须使用省统考相应的术科成绩。省统考涉及到的其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可直接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经批准也可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由院校单独(下称校考)组织考试。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专业,由高校组织术科校考;其他高校须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组织术科校考。经批准自行组织术科校考的有关高校或专业的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校或本专业。
(七)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3”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并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的考生可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八)“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科满分值为150分,总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成。
(九)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笔试)、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的制订,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我省英语(听说考试)和体育、美术、音乐术科考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制定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有关高校承担评卷任务。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顺利进行。各高校、地市教育局、中学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胜任评卷工作的优秀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并加强对选派评卷教师的管理,确保选派的评卷教师严格执行评卷工作的规定和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十一)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计、合成并公布。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和互联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答卷复查。答卷复查范围为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错评,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卷宽严。
(十二)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6月7、8日。
2018广东高考志愿设置及填报
(一)志愿设置
1.提前录取批次中,本科提前录取院校的空军招飞院校设1个志愿;军检院校设2个顺序志愿(即原梯度志愿,下同);非军检院校设6个平行志愿;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设1个志愿;专科提前录取院校设1个志愿。
2.自主招生等院校设1个志愿。
3.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15个院校志愿;艺术类的统考+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统考设6个平行志愿;体育类设1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
(二)志愿填报
提前录取批次中,非军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其他实行顺序志愿;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中,普通文理类、艺术类统考、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其他实行顺序志愿。
1.艺术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或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又报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中,报考本科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本科普通文理类院校(专业)志愿。
2.艺术类考生在同一批次同一所院校中,不得同时兼报音乐类和美术类校考专业,只能单独填报音乐类或美术类校考的专业志愿。填报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专业以及填报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考生省级统考术科成绩须达到相应类别的术科资格线。
3.体育类考生报考同一批次院校时,可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或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不能在同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又报理科类院校(专业)志愿。
4.本科层次的教师专项计划与卫生专项计划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型填报。
5.符合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只能在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中选择其中一种类型填报。
6.全省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填报所有院校志愿,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时间另文通知。
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一)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执行。
(二)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三)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省招生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考生申报高考加分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有特殊规定的加分项目除外)。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未申报的,不得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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