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高考考试模式:
河南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
报考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
考生听力成绩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给高校参考;在平行志愿投档中,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分别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
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工作。
所有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
2018河南高考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含艺术、体育、
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专升本志愿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二次在7月2日—7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第三次在7月9日—13日,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在规定的截止期前允许有2次修改,此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办和高级中等
填报农村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我省规定的相应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认定。
民族预科班志愿在相关批次单独填报,经省招办审核、公示合格的
设置1个特殊类型(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已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以上4类中选报1类,不得兼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本科一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高职高专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艺术类除外),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在本科提前批志愿中,考生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公安(含专科)、司法(含专科)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专科提前批不同类别(体育、艺术、
专设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志愿,海、空军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及其他院校的录取。
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以重新填报志愿。
2018河南省高考志愿录取流程:
高校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招办要保证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
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体育和艺术类本科(其中艺术类本科分为A、B两段,原则上,B段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其他高校为A段)、军队院校、公安类(本、专科专业)、司法类(本、专科专业)、航海类本科专业、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类、免费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
民族预科班招生随高校相应的批次录取。
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各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按文、理科分别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分别划定艺术及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本科提前批的军队、公安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院校(非艺术、
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投档时,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成绩总分、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高校模拟投档线进行投档。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平行志愿投档,省招办按计划数105%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应根据本校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合理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
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录取后,未录满的计划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原分数线上征集;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根据计划余额和生源情况进行补档。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高校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与国家和我省规定不相符的,以国家和我省规定为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招办负责监督在本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招办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该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该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
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本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利用调整计划指名录取考生。
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未完成的生源计划,须在生源计划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省招办根据高校提出的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于同批次投档前投放,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依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投档。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2018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
下列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下列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属可参照执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此条执行)。
以上规定不累加计算,即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符合以上加分规定的考生,须经过本人申报,省、省辖市、县(市、区)招办审核并逐级公示后方予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以及报考军队院校飞行与指挥专业的检测与政审合格考生,如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投档。
省外农林院校对此项规定是否认可,须在报送生源计划时明确意见,我省将随生源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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