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大纲(设计类)
科目一:素描
1.目的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与记忆、对生活场景中设计细节的认识与评价,以及画面的综合表达能力。
2.考试范围:场景默写
3.工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1.5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准确把握场景及其构成元素的空间位置、体积及构成逻辑,并清晰理解各构成元素之间的关系;
(2)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画面组织能力,体现一定的设计意识和表现能力;
(3)语言组织简练概括,评价表述内容明确。
科目二:色彩
1.目的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及色彩关系,细节与质感的把握,遵照客观规律组织和表达色彩,具备较好的艺术处理和表现能力。
2.考试范围:静物默写
3.工具和材料:
(1)水粉、水彩或丙烯颜料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8开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1.5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能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和组织能力;
(2)能敏锐把握各种物体的属性特征及细节,并能准确表达;
(3)色彩表现技法多样、丰富、合理,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科目三:创意设计
1.目的和要求:
考查考生的设计创意和设计表达能力,包括主题理解、创意构思、形态组织;以及对生活常识,设计问题的认识理解。
2.考试范围:形态构成
3.工具和材料:
(1)铅笔(含彩铅)、钢笔、马克笔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2张8开试卷纸(由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分:满分为100分。
6.评分标准:
(1)准确理解文本资料内涵,文字表述清晰,体现一定的设计意识和想象力:
(2)画面完整丰富,创意独特,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
(3)图形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建合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